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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1?xml:namespace>?xml:namespace>项目概况
1.1.1工程名称:黄阁镇莲溪-东里大街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1.1.2工程位置:广州市南沙区。
1.1.3设计范围:黄阁镇莲溪-东里大街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上述各阶段造价文件编制;配合区财政评审及图纸评审、协助规划、水利、国土报建等,完成相关图纸、资料编制工作,(本项目规划、水务、国土等报建工作中,有关职能部门可能要求提供的图纸、资料的编制工作纳入承包人合同范围,承包人负责提供满足相关职能部门要求的成果)。
1.1.4专业内容:■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
□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
□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相关配套设施。
1.1.5项目批准文件:穗南发改项目[2016]131号。
1.1.6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1.1.7建设规模:黄阁镇莲溪-东里大街道路改造项目位于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该项目对黄阁镇丹桂路、宿国新街、莲溪大街、大西街、中山下巷、东里大街等道路进行改造升级,其中丹桂路新铺设沥青混凝土面层约2368平方米、新铺人行道约1578平方米,宿国新街、新丰南街、莲溪大街、大西街、中山下巷、东里大街重新铺设花岗岩石路面5800平方米等。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电力、排水、照明、绿化等改造工程。 项目总投资共991.69万元。
1.1.8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按相关规范要求。
1.1.9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建设期间图纸变更修改现场指导与监督、■编制竣工图。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广东广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丙级或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勘察资质证书或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丙级勘察资质证书或以上。
1.2.4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1.2.5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路桥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从事路桥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须同时附上须同时附上2016年1月至2016年6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需能反映参保人在该投标单位缴纳)。
1.2.6申请人委派的建筑、结构专业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其他专业负责人需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2.7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8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 ■不需要):
投标申请人自年月日(近3 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9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 ■不需要):
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近年或以上)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达到第1.2.3条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项目)。需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审批部门出具的免招标的相关证明;
(2)设计合同;
(3)初步设计审查证明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
注:广州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其他地区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应由当地的有形建筑市场确认。
1.2.10 ?xml:namespace>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设计资质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注:(1)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见后附录8格式),明确约定
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有执行本项目所承担工程的充足经验和能力,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随投标申请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推荐并明确其中一方为本项目联合体主办方,负责与业主、建设单位之间的联系,并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4)联合体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1.3投标报名
1.3.1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12日至2016年9月19日的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3.1.2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两份(若联合体投标)(格式见附录8)。
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3.2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5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3.3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招标管理机构投诉。
1.4费用
1.4.1工程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9.740122万元。
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38.31115万元。
1.4.2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勘察设计费最终以财政评审结果乘以招标最高限价与中标价的浮率计取。
1.4.3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价=工程勘察设计费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总额(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万元;
评审排序第4名万元;
评审排序第5名万元;
…………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1.5工期
1.5.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确定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10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5.2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25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其他事项
1.6.1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
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6.4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1.6.5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020-84971811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吉祥路1号
1.6.6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其他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6.7、未办理IC卡的单位,请在本项目投标报名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IC卡申领手续,否则无法完成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手续,详细说明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
1.7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人民政府
1.7.2邮政编码、地址:511455、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吉祥路1号
1.7.3 联系人:郭工
1.7.4 电话(手机)号码:020-84971811
1.7.5 传真号码:020-34973007
1.7.6 电子邮箱:/
1.8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 511455、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市南路290号富门花园B栋501
1.8.3 联系人:钟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 15989047359
1.8.5 传真号码:020-37383559
1.8.6 电子邮箱:?xml:namespace>617419783@qq.com
1.9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
1.9.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
1.9.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667461
1.9.4 传真号码:020-28667459
1.9.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1400、广州南沙开发区凤凰大道1号D栋4楼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39910647
1.10.4 传真号码:020-84986620
1.10.5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