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山体公园建设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工程类型设计方案 项目编号CAZBDL20160819135 建设单位(盖章)淳安县市政园林管理处法定代表人郑 钧 工程名称阳光山体公园建设工程(设计)工程类别设计方案 工程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方案设计费约137万元 (含可研费22万元) 项目投资(亿元)约1.5亿元建设规模/ 设计时间要求25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 报名资质要求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设计内容及范围阳光山体公园建设工程的设计方案(含可研及投资估算)及上述内容设计费用报价 报名时间2016年09月12日起至2016年09月16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 保证金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7日17时开标日期2016年10月18日09时30分 建设资金情况国有资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质量要求合 格 报名地点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楼窗口)开标地点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第一开标室 建设单位联系人项 瑜联系电话0571—65063077 交易窗口联系人章先生联系电话0571-64810336 建设单位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南山大街697号 咨询代理单位 (公章)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 有限公司代理联系人 及电话余晓蓉(0571)64819847 备案单位
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 4、法人代表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报名单位需凭交易证到县交易中心窗口报名,若之前未办理淳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资格证或交易资格证逾期的,报名时必须办理交易资格证(1350元/单位.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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