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清湖文化公园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4403102016246 招标项目名称:清湖文化公园提升工程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44031020162460001 工程类型:设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标段:清湖文化公园提升工程设计;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16-09-12 09:00 至 2016-10-14 10: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16-10-03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16-10-08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无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龙华新区城市管理局 经办人:蓝蕾 办公电话:23336706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宝安区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经办人:林敏娴 办公电话:13691674426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44031020162460001001 标段名称:清湖文化公园提升工程设计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10-14 10:00 招标部分估价:72.3824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本次设计招标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设计调整)、施工图设计、详细蓝图设计、后续施工配合服务及协助施工单位绘制施工图等。 招标范围:其他(本次设计招标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含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含设计调整)、施工图设计、详细蓝图设计、后续施工配合服务及协助施工单位绘制施工图等。); 主要投标成果:无 计划总投资:2233.42 万元 工程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投标周期:20 投标补偿:无。 投标保证金:1 万元 项目概况:无 企业资质要求: 无 其他资质: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园林景观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业绩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其他:1、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中标后的投标人应在中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近三年)。 另:招标人拒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期间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依法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6、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 7、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8、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绝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9、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标、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