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56244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株洲县梅子湖生态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规划七路、环湖中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一、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株洲县梅子湖生态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株洲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株县发改复【2016】2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项目业主为 株洲县渌湘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规划七路、环湖中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名称:株洲县梅子湖生态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规划七路、环湖中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2. 招标编号: SJ2016-03 3. 建设地点:株洲县城区东部4. 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规划七路和环湖中路两个部分,建安总投资12245万元,其中: 1)规划七路:城市次干道,南起漉浦东路,北至规划二路,全长950米,宽24米。建设包括征拆、土方、路基路面、地下排水、地下管线工程、路灯、绿化、交通标识、人行道等。工程建安投资约2969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测量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市政道路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3、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道路)或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设计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兼任;勘察负责人必须持有全国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测量负责人须具有工程测量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包括任何形式)对该项目投标;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备上述条件的单位,请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有效证件原件和四份复印件(盖章)前来报名:(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3)资质证书副本;(4)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5)项目勘察负责人的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5)测量负责人的职称证书;(6)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缴纳的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如投标人属事业法人单位,则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拟派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属投标人单位职工的书面证明材料);(7)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资料(此项只需提供复印件)。 四、设计费补偿方式:1、本项目招标不支付任何勘察、设计补偿费;2、招标人或中标人有权使用其他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3、所有投标人的设计成果归招标人所有。 五、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资格审查。 六、评标办法:按《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 七、报名时间: 2016年9月14日、18日、19日、20日、21日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八、现场报名地点:株洲县政务中心二楼招标投标管理局窗口. 九、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资料费每套1000元。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十一、行政监督 :株洲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十二、 联系方式招标人: 株洲县渌湘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株洲县渌口镇南江北路30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5973307156 招标代理: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唐先生电 话:18684531525 |
报名期限: | 2016/9/14至 2016/9/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