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57216 |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
地 区: | 内蒙古 | ||||||||
工程名称: |
内蒙古根河市河东办事处楼体立面改造及亮化工程设计比价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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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根河市河东办事处楼体立面改造及亮化工程设计比价招标公告招标编号:2016-SJ-009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根河市河东办事处楼体立面改造及亮化工程由根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根发改投字[2016]9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根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规模:河东办事处楼体立面改造及亮化,改造面积3920平方米。 2.2建设地点:根河市河东办事处 2.3设计周期:15日历天 2.4设计要求:设计质量必须达到施工图审查合格为准。 2.5招标总控制价:40000.00元; 2.6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设计负责人及主要设计人员具备设计资格,且不得担任正在设计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及主要设计人员。 3.3开标及资格后审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信用保证金、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拟投入本工程设计人员资格证书,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信用保证金信用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信用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信用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 根河市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河市支行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信用保证金。银行汇款回单备注栏项注明项目简称、项目编号、标段号。5.招标文件的获取5.1获取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登陆163邮箱:nmgzjzbdl@163.com密码:8345002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9月 30日 10时30 分,地点为根河市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说明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在gbrqjyzx@126.com匿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于3日内在指定邮箱gbrqjyzx@126.com直接进行回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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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6/9/19至 2016/9/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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