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57219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北京 |
工程名称: |
北京房山区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2016年项目(林业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房山区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2016年项目(林业工程) 1.2招标项目名称:房山区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2016年项目(林业工程)(设计) 1.3招 标 人:北京市房山区园林绿化局 1.4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本工程困难立地造林10000亩,低效林改造10000亩(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5招标范围: 本工程方案设计及后续设计工作。 1.6工程实施地点:本工程困难立地造林涉及河北镇、佛子庄乡、史家营乡、南窖乡、大安山乡、霞云岭乡等6个乡镇。低效林改造涉及大石窝镇、南窖乡、霞云岭乡、张坊镇和上方山管理处等4个乡镇及1个管理处。 1.7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3、投标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3.1投标报名:投标人应于2016年09月18日~2016年09月22日每日上午09:00时~11:00时、下午14:00时~16:00时(北京时间)亲自到招标代理机构处报名[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4层东侧407室]。 3.2资格审查:本工程招标谨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和其它方式的报名。对报名的投标人进行必要合格条件审查,只有在有效报名期内报名并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必要合格条件审查,购买本工程设计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和地税)、拟派本项目设计的主设计师或设计负责人专业技术职称(园林设计相关专业)等资料的彩色扫描件(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三套,须清晰可辨、信息一致、齐全有效,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关于经营状态的声明(本工程招标公告第2.5条要求的投标人经营状态,声明内容需全部打印在A4纸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原件三份),投标人单位代理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的原件三份(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三份),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其近期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期指投标报名当月前3个月参加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核验原件的彩色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在同一A4纸张上)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只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具备购买本工程设计招标文件的资格。 3.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09月18日~2016年09月22日每日上午09:00时~11:00时、下午14:00时~16:00时(北京时间)。300元/套,售后不退。 3.4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鑫豪大厦)4层东侧407室 3.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0日上午09时00分 3.6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苏庄东街7号会议室 3.7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其他 4.1本工程设计不提倡国外及港、澳、台的企业参与投标。 4.2投标人必须对招标的全部工程投标,如只对本工程中的部分工程投标,将不予接受;报名期间投标人提供核验的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会构成以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 4.3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后期服务,有不良记录者将被取消投标的资格。 5、联系方式招 标 人:北京市房山区园林绿化局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苏庄东街7号邮政编码:102488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五岳山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8号 邮政编码: 102488 联 系 人: 于晓宇 联系电话: 010-89368642 |
报名期限: | 2016/9/18至 2016/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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