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颍上县五里湖湿地公园南北端、保丰大沟段湿地景观及颍上县高速互通、南照高速互通、阜颍公路分界牌处节点绿化提升工程设计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1.1 项目名称:颍上县五里湖湿地公园南北端、保丰大沟段湿地景观及颍上县高速互通、南照高速互通、阜颍公路分界牌处节点绿化提升工程设计 1.2 项目编号:YSZGY-GC2016202 1.3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颍上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4 项目批文名称及编号: 发改审批(2012)190号 1.5 招标人:颍上县城乡规划局 1.6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颍上县境内 2.2 建设规模: 五里湖湿地公园南北端全长约8.7公里,总设计面积约100公顷;保丰大沟段湿地全长约5.5公顷,总设计面积约为63.5公顷;颍上县高速互通绿化提升:道路外围绿化以道路外扩30-50米为界,总设计面积约22.8公顷;南照高速互通景观绿化提升:道路外侧30-50米为界总设计面积约23.2公顷;阜颍公路分界牌处节点绿化提升:颍上分界牌南北两侧绿地面积约10000平方米。以分界牌向阜阳方向1公里,两侧5米绿化带,以分界牌向颍上方向500米,两侧5米绿化带,两侧绿化带设计面积15000平方米。绿化面积共计25000平方米。(五个项目面积均不含水域面积)招标范围为上述项目工程的勘察设计和后续服务等工作。 2.3项目概算为: 300万元。 2.4设计周期:共45日历天,其中初步设计阶段(实施方案)20日历天,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25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颍上县五里湖湿地公园南北端、保丰大沟段湿地景观及颍上县高速互通、南照高速互通、阜颍公路分界牌处节点绿化提升工程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工作和其他按有关规定需要承担及配合的相关勘察服务工作等,包括初设文本编报、施工图设计等。 2.6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7技术标准:规划成果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且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专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工商行政部门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单位员工,须具有园林工程专业高级职称。 3.3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投标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0日内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装入投标文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 2016年9月 18日起可在颍上县招投标网http://www.ysxztb.com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开标前1小时内到颍上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交易大厅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并领取收据,未提交收据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10 月10日09 时00 分,地点为安徽省颍上县集中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标室。 5.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16 年 10 月10日09时00 分前。 5.3逾期送达的或者不符合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绝接受。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颍上县城乡规划局 代理机构: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颍上县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乌鲁木齐路7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 系 人:管娟 电 话:18055830017 电 话:18096762882 邮 箱: 邮 箱: 117348479 @qq.com 8.特别提示 8.1以投标人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领取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退还投标保证金和处理质疑、投诉等有关事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依法委托代理人办理,代理人应为投标人内部成员以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确认,否则不予受理。 8.2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不诚实信用,按有关诚信承诺处理。 8.3合同履行期间,经查实承包人有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出借资质或者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严厉打击,所签订的合同无效,发包人可以终止合同给予清场,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提请监管部门记入不良记录,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违法所得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没收。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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