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广州市南岸路、环市路高风险易爆漏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批复文号 2015-440100-46-03-002484、2015-440104-46-03-002494 批复单位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制 招标人 广州市自来水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公告内容广州市南岸路、环市路高风险易爆漏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广州市南岸路、环市路高风险易爆漏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1.1.2 工程位置:广州市荔湾区南源街道荔湾区南岸路段(西场立交至青年公园东侧)及环市东路北边车道到广州大道中西面车道(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中山一立交)。 1.1.3 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竣工图编制、现场服务、规划报建服务、委托专家进行设计方案评审。 1.1.4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 ■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 □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 1.1.5 项目批准文件:《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2015-440100-46-03-002484。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2015-440104-46-03-002494。 1.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1.7 工程概况及建设规模: 工程概况:本次勘察设计招标设二个标段: 标段一:广州市荔湾区南岸路(西场立交至青年园东侧)更换DN1200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标段二:环市东路北边车道到广州大道中西面车道(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中山一立交)DN800、DN1200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建设规模: 第一标段: 拆除原有DN1200管1500米,新建DN1200管1500米,新建DN600及以下给水管道140米。本项目总投资289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971.36万元。 第二标段:拆除原有旧管1790米,新建DN1200管415米、DN800管880米、DN600管365米、DN400及以下管道95米。本项目总投资2911万元。 1.1.8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按国家规定。 1.1.9 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现场服务、■规划报建。 1.1.10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含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等编制单位):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 [注释]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适用于标段一、标段二)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如下: 1.2.3.1 主项资质 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②、③项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公用行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③市政公用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1.2.3.2 副项资质 工程勘察资质:工程综合勘察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勘察资质。 1.2.3.3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主项资质和副项资质,不具备副项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与具备副项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的主体单位必须是设计资质的单位。 1.2.4 申请人在报名前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资格,并为60周岁或以下的在职人员。需提供由投标申请人(牵头人)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有关投标申请人(牵头人)为其缴纳2016年3月~2016年8月(连续六个月)社会保险费用的证明。 1.2.6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1.2.7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1.2.8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需要/■不需要): 1.2.9 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投标截止时间前组成,应以设计资 质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进行投标。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2.10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1.2.11 投标申请人已按本招标文件附录21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1.2.12 注:若投标申请人同时参加标段一和标段二的投标报名,需分别单独报名,报名文件需分别单独提交,拟报的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必须确保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能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成功录入,否则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3 资格审查方式、公告发布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3.1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1.3.2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6年9月14日至2016年10月18日12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1.3.3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6年10月18日11时00分,截止时间:2016 年10月18日12时00分,第06开标室。 1.3.4 开标时间:2016年10月20日9时00分,第06开标室。 1.3.5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1.4 费用 1.4.1 标段一:工程勘察最高投标限价为: 157187.12元。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763928.03元。 标段二:工程勘察最高投标限价为:200549.44元。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557366.02元。 备注:1、工程设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联合试运转费之和核算设计费,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2、岩土工程勘察费用实行市场调节价,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计价,采用综合单价包干方式进行结算。 3、工程物探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计价,采用综合单价包干方式进行结算。 4、本合同价款包括:(1)完成招标范围内的设计工作的费用;(2)完成招标范围内勘察工作的费用;(3)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本次招标合同价已包括征询意见所发生相关费用、设计报建、设计送审、各种评审和研讨时发生的专家费、交通费、会务费、考察调研等一切费用、基坑支护方案审查的费用、施工招标的配合、施工现场的配合等工作的劳务、管理、住宿、临时办公、材料、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内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不论其在招标文件中是否有提及。 1.4.2 市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初步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4.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 1.5 工期 1.5.1 设计工期:方案设计和报建、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管线、路面修复)和报建,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周期80天。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5.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通知起计40 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6 其他事项 1.6.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1.6.2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提供。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6.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 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6.4 招标文件获取: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勘察技术要求、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1.6.5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必须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方能进行投标登记,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格式见附录8)。
1.7 招标人 1.7.1 名称:广州市自来水公司 1.7.2邮政编码、地址:510000、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12号 1.7.3 联系人:谢小姐 1.7.4 电话(手机)号码:020-87159056
1.8 招标代理机构 1.8.1 名称:贵州三维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1.8.2 邮政编码、地址:510000、广州市东风西路140号东方金融大厦1203 1.8.3 联系人:陈工 1.8.4 电话(手机)号码:020-81084220 1.8.5 传真号码:020-81084220 1.8.6 电子邮箱:492373394@qq.com
1.9 交易服务机构 1.9.1 名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1.9.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9.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866076 1.9.4 传真号码:020-28866141 1.9.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10 招标管理机构 1.10.1 名称:广州市水务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0640 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555号806室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61300522 1.10.4 传真号码:020-61300522 1.10.5 网址:http://www.gzwater.gov.cn 发布人 陈工 发布日期 2016-09-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