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设计招标> 浙江杭州桐庐县城人文及景观提升工程(叶浅予公园文化陈设设计制作安装项目)
信息编号: 2657834
招标类型: 设计招标
地 区: 浙江
工程名称:

浙江杭州桐庐县城人文及景观提升工程(叶浅予公园文化陈设设计制作安装项目)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TLJS20160168


工程名称


桐庐县城人文及景观提升工程(叶浅予公园文化陈设设计制作安装项目)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建设单位


桐庐惠民建设有限公司


建筑面积




代理机构


杭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预算价(万元)


190


公示开始时间


2016-09-18


公示结束时间


2016-09-20




拟中标单位:





























排名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投标报价(万元)


工期要求(天)


1


杭州画外雕塑艺术有限公司


侯光宇


168.3902


58日历天


2


浙江金诚石材有限公司


王华


163.28


60日历天


3






0


0


备注:自本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有关单位或个人可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提出异议或投诉(点击查看异议投诉须知)



异议及投诉须知

2016-2-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以下称《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规定,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依法提出异议和进行投诉。提出异议和进行投诉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出异议注意事项


1、根据《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就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①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能在3日内作出答复的,相应的截止时间应顺延。


②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或告知解决处理的方法,并认真做好记录后,才能继续进行开标。


③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对招标人答复不服的,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二、进行投诉注意事项


1、就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等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未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逾期提出异议,视为放弃投诉权利。


2、当事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提起投诉。


3、投诉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格式见附件1):
①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⑤必要的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2);
⑥投诉经办人授权书及身份证件;
⑦异议及异议答复材料(针对第一项第1条规定事项的投诉)。
4、法定投诉人为所投诉项目的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具体包括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法人当事人,评标专家为个人当事人。


5、法人当事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个人当事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投诉人本人签字。投诉书须由授权代表或本人提交。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接收:
①投诉人身份不符合第二项第4条规定的;
②投诉事项不具体,难以查证的;
③投诉书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④超过投诉时效的;
⑤对投诉问题已经作出处理决定,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⑥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⑦属于第二项第1条规定情形的。
⑧投诉书内容不齐全,未按照第二项第3条内容提交的。


7、根据《实施条例》,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取得评标信息或其它材料作为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予以驳回;此种情形下,投诉人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其他注意事项


①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规定的要求,完整填写投诉书和递交相关材料,以免因补正这些材料而延误投诉时效。


②行政监督部门以收到符合投诉格式及内容要求的书面投诉文本日,为投诉接收日。


③请务必详细阅读“异议及投诉须知”。


附件1投诉书.doc



附件2投诉当事人提交证明材料清单.doc

报名期限: 2016/9/192016/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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