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源区乡村农耕文化保护工程明太原县城附属工程护城河及周边景观建设项目已由太原市晋源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晋源发改审字【2016】1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原市晋源区城市建设和发展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古建筑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明太原县城护城河及周边景观位于太原市晋源区,其用地范围自明太原县城城墙外侧散水至古城外环路,总用地范围约为621300㎡。
根据《晋源区乡村农耕文化保护工程护城河及周边景观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求,此次拟修建的仿古建筑包括:护城河沿岸东西南北四座码头建筑群、跨护城河的10座桥梁、两个停车场管理院建筑、北侧综合管理区建筑群、龙天庙周边建筑群以及各景观节点处的牌楼、亭、廊、轩等单体建构筑物,建筑风貌要求体现明清建筑风格。用地面积为80000㎡,总建筑面积约为2000平米,设计费:约230万元。
2.2招标范围:①护城河及周边景观仿古建筑群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拟建建构筑物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②护城河桥梁的方案设计与栏杆、铺装等装饰部件的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设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业务范围需含有古建筑维护设计及文物保护规划);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且近三年内具有相关业绩;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博或古建专业中级及以上等级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0日至2016年9 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在山西省太原市金刚堰路145号桃北大厦4层402室报名,报名的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4.2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银行开户许可证、(4)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或责任设计师证书、(5)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须附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太原市晋源区城市建设和发展管理中心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13935114603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金刚堰路145号桃北大厦4层402室
联系人:方女士 联系电话: 0351-4226886
备 注:
1、投标单位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投标。
2、投标单位可登录太原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www.taiyuan.jcy.gov.cn),点击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申请查询;也可通过 太原检察 微信公众号(tyygjcpt)点击 行贿查询
3、联系查询:太原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太原市万柏林区望景路10号 王伟 电话:0351-6168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