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南沙区黄阁镇十顷涌整治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 批复文号 穗南区水【2015】104号 批复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水务局 招标人 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公告内容第一章 招标公告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南沙区黄阁镇十顷涌整治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 1.1.2 工程位置:广州市南沙区。 1.1.3 专业内容: □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排水工程、 □给水工程、□照明工程、□公共交通工程、 □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水利工程。 1.1.4 项目批准文件:穗南区水【2015】104号。 1.1.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1.6 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960万元,黄阁镇十顷涌整治长度1.20公里,2015-2016年整治长度1.20公里,一般整治类河涌。 1.1.7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1.1.8招标范围:包括前期咨询(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地形测量、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及施工现场服务等工作(含所有成果资料电子版)。 1.2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2.1 申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1.2.2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1.2.3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工程咨询(水利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资质服务范围应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 29 号令<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第十四条之第(三)项“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其中工程测量资质可以是住建部颁发的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工程测量(水利工程)丙级或资质。【根据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规定,专业类丙级工程勘察单位,承担工程勘察业务限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行政区范围内。因此外省企业应具备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具备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1.2.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需提供网上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1.2.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工程师资格或以上。 1.2.6 申请人在投标报名前必须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需提供网上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1.2.7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广州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以提交的投标申请人声明为准)。 1.2.8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2.9 投标申请人业绩要求( 需要/ ü不需要)。 1.2.10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需要 / ü不需要)。 1.2.11关于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1.3 投标报名 1.3.1 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6日10时00分至2016年9月30日16时00分(不含节假日),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申请人必须同时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指定窗口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3.1.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原件核查)。 1.3.1.2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复印件一份(原件核查)。 1.3.1.3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3.1.4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一份(若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报名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事宜。以上资料不全的,不予报名。 1.3.2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5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1.4 其他事项 1.4.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 。 1.4.2 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4.3 投标报名费人民币100 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1.4.4 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售后不退。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1.4.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1.4.6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广东省招投标监管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5 招标人 1.5.1 名称: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1.5.2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吉祥路1号 1.5.3 联系人: 廖工 1.5.4 电话(手机)号码:020-84971505
1.6 招标代理机构 1.6.1 名称: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6.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北1421号圣地大厦六楼601室 1.6.3 联系人:林工 1.6.4 电话(手机)号码:13794123401 1.6.5电子邮箱:215359260@qq.com
1.7 交易服务机构 1.7.1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7.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南沙环岛路滨海花园综合楼F栋(曼尼商务中心)二楼 1.7.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667461 1.7.4 传真号码:020-28667459 1.7.5 网址:http://www.gzzb.gd.cn
1.8 招标管理机构 1.8.1 名称: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1.8.2 邮政编码、地址:511453,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区行政中心D栋4楼 1.8.3 电话(手机)号码:020-39910647
发布人 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6-09-22<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