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60091 |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
地 区: | 河北 | |||||||||||||||||||||||||||||||||||||||||||||||||||||||||||||||||||||||||||||||||||||||||||||||||||||||||||||||||||||||
工程名称: |
河北承秦高速公路秦皇岛段局部绿化提升完善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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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承秦高速公路秦皇岛段局部绿化提升完善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承秦高速公路秦皇岛段局部绿化提升完善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关于京哈、承秦、沿海高速局部绿化提升完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交公路函计【2016】719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交招核字【2016】106号。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承秦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收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承秦管理处。项目施工图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I。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承秦高速公路秦皇岛段局部绿化提升完善工程项目全长99.264公里。路线起点位于承德至秦皇岛交界的庙岭,与承秦高速公路承德段相接,终点位于抚宁县上徐各庄村东,通过枢纽互通与沿海和京秦高速相接。本路段设6座收费站,有6处互通区和3处服务区,全段共有17条隧道。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内容包括:承秦高速秦皇岛(K91+972-K191+236)段沿线裸露较严重的边坡及互通区、服务区、隧道口部分上边坡绿化种植提升改善工程及景观雕塑工程。 2.2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 (1)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承秦高速公路秦皇岛段局部绿化提升完善工程的外业调查、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审查、施工招标时所需的分标段图纸、参考资料、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2)本项目分为1个合同段。 2.3设计周期:本项目合同服务期自签定合同书之日起,30天内完成外业调查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审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招标时所需的分标段图纸、参考资料、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直到竣工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近5年内(2011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至少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80万元的风景园林工程施工图设计项目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按报名时间顺序接受第1家单位报名投标。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检察机关提供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项目负责人在过去一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2日至2016年9月28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公共资源大厦1楼大厅(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原件、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5.2未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531。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12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公共资源大厦417会议室(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省高速公路承秦管理处 地 址:河北省秦皇岛市开发区祖山路9号 联 系 人:侯爱泉 电 话:0335-3331372 传 真:0335-333136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 联 系 人:鞠广有 电 话:0311-80897505 传 真:0311-87283048 9.附件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3:评标办法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注: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人员最低条件)
附件3: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注:1、评审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各项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价得分均保留2位小数。 2、缺项则该项得0分。
1.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Ⅰ。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2.评标程序和评审标准 2.1评标程序 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2.1.1 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第一信封澄清(如果需要);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2.1.2 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第二信封算术性修正 第二信封澄清(如果需要);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2.1.3综合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 2.1.4编写评标报告。 2.2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表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做废标处理。通过资格审查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2.3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4第一信封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2.5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分值进行评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2.6第二信封开标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进行开标。 2.7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8第二信封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并对其中的算术性错误予以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 (1)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 单价金额与数量相乘与合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如果单价金额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金额为准,同时对单价金额予以修正; (3) 合价金额累计与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合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金额。 2.9第二信封澄清 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果与投标人原报价不同,评标时将书面通知投标人进行澄清,投标人应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作废标处理,同时没收其投标担保。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投标价得分的计算。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10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计算所有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初步评审以及算术性修正后的投标人的投标价得分。投标价得分的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1评标排序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独立评分并署名。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排名。如最终得分相同时,则取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得分较高的优先。 2.12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工作完成后,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人数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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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6/9/22至 2016/9/2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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