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番禺区大维涌、狮子涌、官坑涌、担家涌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批复文号 番治水会纪[2016]5号 批复单位 广州市番禺区治水办 招标人 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公告内容番禺区大维涌、狮子涌、官坑涌、担家涌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含资格预审文件)
一、 招标内容及工期要求 1、工程名称:番禺区大维涌、狮子涌、官坑涌、担家涌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2、工程位置:广州市番禺区 3、设计范围:含方案设计及评审、规划报建(含工程证的办理等)、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及评审、基坑支护设计及评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按镇街划分标段、分别开展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安全评估报告及评审、与管网建设相关的论证报告及评审、招标技术文件的编写、施工图审查后的修改、竣工图编制、物探(含管线探测及盲探)、地形测量、沿线建构筑物测量(含桥墩、暗涵、水闸截污闸、桥涵测量、河涌两侧测量等详细数据,数字化全分析地形测量等)、地质钻探(含水上水下、顶管、开挖等)、截污管道或河涌周边1公里范围污染源摸查及报告、周边已建污水管网分布情况分析及污水总图绘制、施工全过程现场技术服务、设计及施工全过程音像专辑制作等工作。上述未提及但在办理政府及相关部门审批过程中涉及的费用也包括在费用内。 4、建设内容及工程建设规模(暂按项目建议书执行,具体实施方案以审核部门审批为准): 4.1 番禺区大维涌、狮子涌、官坑涌、担家涌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建设内容如下: 4.1.1大维涌黑臭水体治理工程:(1)清淤0.98万m3;(2)新建DN600~DN800河涌截污管2050m;(3)DN300补水压力管2350m;(4)真空负压收集系统2套,配套DN150收集管4250m。(5)渠箱管径为2米以上。(6)穿堤建构筑物所在堤防等级为2级。本工程治理对象为番禺区大维涌,大维涌起点石中二路口,终点大维水闸,全长1218米;大维横涌起点狮子涌口,终点大维涌口,全长1017米。受两岸污水直排影响,及随意倾倒垃圾等现象严重,大维涌已变为纳污河,河水发黑发臭,感官效果极差,污染程度十分严重,沿岸污水乱排现象较为突出。大维涌主涌乱搭乱盖现象最为严重。2017年底前,完成水污染源整治任务,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基本消除黑臭。 4.1.2狮子涌黑臭水体治理工程:(1)清淤0.68万m3;(2)新建DN800截污管1750m;(3)新建补水闸站1座,规模1000m3/d;(4)DN300补水管线1800 m;(5)真空负压收集系统1套,配套DN150收集管2350m。(6)渠箱管径为2米以上。(7)穿堤建构筑物所在堤防等级为2级。本工程治理对象为番禺区狮子涌,狮子涌起点石南路与岗西路交叉口,终点狮子水闸,全长1743米。狮子涌污染较为严重,河水发黑发臭,污染程度十分严重,下游沿岸乱搭乱盖现象较为突出。2017年底前,完成水污染源整治任务,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基本消除黑臭。 4.1.3官坑涌黑臭水体治理工程:(1)清淤0.39万m3;(2)新建DN800截污管550m;(3)新建补水闸站1座,规模1000m3/d;(4)DN300补水管线1000m。(5)渠箱管径为2米以上。(6)穿堤建构筑物所在堤防等级为2级。本工程治理对象为番禺区官坑涌,官坑涌起点M08乡道与石中二路交叉口,终点位于深涌口处,全长1330米。官坑涌污染较为严重,河水发黑发臭,污染程度十分严重。官坑涌河涌存在部分排放口。2017年底前,完成水污染源整治任务,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基本消除黑臭。 4.1.4担家涌黑臭水体治理工程:(1)清淤0.58万m3;(2)新建补水闸站1座,规模1000m3/d;新建磁沉池1座,规模10000 m3/d;(3)DN300补水压力管900m;(4)渠箱管径为2米以上。(5)穿堤建构筑物所在堤防等级为2级。本次工程治理对象为番禺区大石街担家涌,担家涌起点大维涌口,终点会江涌口,全长950米。目前担家涌重度黑臭,河面常见漂浮物。2017年底前,完成水污染源整治任务,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基本消除黑臭。 5、本工程实行限额投资设计,建安费限额为10427.96万元,其中:1. 大维涌:3281.11万元 2. 狮子涌:3129.44万元 3. 官坑涌:1704.89万元 4. 担家涌:2312.52万元。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突破本投资限额。 勘察设计招标控制价:659.37万元,其中:设计费419.53万元,勘察费239.84万元。 (其中:大维涌设计费暂定129.51万元,勘察费暂定75.47 万元;狮子涌设计费暂定124.40 万元,勘察费暂定71.98 万元;官坑涌设计费暂定71.37 万元,勘察费暂定39.21 万元 ;担家涌设计费暂定 94.22万元,勘察费暂定53.19 万元)。 6、设计合理使用年限:50 年。 7、工期要求: 7.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一天开展工作,各阶段的工期详见第六章《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第六条。如果延误工期,按照下述条款及合同规定处罚。发包人可根据任务完成时间需要,要求中标人提前完成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时间的,设计人应无条件执行。 7.2 勘察工期: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一天开展工作,并在进场开展工作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按照下述条款及合同规定处罚。 7.3 由于中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招标规定时间提交符合要求的各阶段勘察设计成果的,中标人应采取必要的赶工措施(如增加设计人员、增加设备投入、延长工作时间等方式)以尽快向招标人交付勘察设计文件,若招标人要求增加设计人员,中标人应立即予以执行。同时,中标人按每延误一天,扣减勘察设计费合同价的1%罚款,依次类推;逾期超过15个日历天,除扣减罚款外,招标人有权另行委托他人完成余下的勘察设计服务工作,相关费用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算后在合同价中扣减。 7.4 在项目设计阶段或工程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提前书面通知中标人(若遇紧急情况,招标人将以口头通知),设计项目负责人无故不到施工现场的,若在规定时间内超过2小时到达的,招标人将以每次罚3000元/人来扣款,其它专业设计人无故不到施工现场的,以每次罚1500元/人来扣款,依次类推计算。招标人书面通知中标人进行变更设计,在限期内中标人不提供设计变更图纸与资料,逾期1天,招标人将按合同价2%来扣款,依次累计。 7.5 进入施工阶段后,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2天以上的,从延误之日开始每日对中标人按设计费合同价计收3‰的违约金。 二、招标项目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国内企事业独立法人,资质等级必须同时符合以下设计及勘察资质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 ①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者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及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不同时具备以上资质条件的单位,可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必须由具备设计资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联合体全体成员不超过3个(含3个),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通过资格预审后,其组成的任何变化都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征得招标人同意,通过资格预审后以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应自2009年1月1日起至今须具有承担过类似项目的经验(指单项工程规模在立项总投资6000万元或以上的排水管网工程且至少包含一项污水管网的工程设计),并能提供所承担同类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或业主证明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3、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或以上职称,自2009年1月1日起具有负责过(指单项工程规模在立项总投资6000万元或以上的排水管网工程且至少包含一项污水管网的工程设计)工程设计的经验,并能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或业主证明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联合体投标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牵头人的员工。 4、投标申请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注册登记,且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其注册登记人员资料库内。投标人需按交易中心发布的65号公告《关于预存报名费的通知》规定预存报名费,在投标报名的同时系统将扣除相关的报名费用,否则报名不成功。 5、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2013、2014、2015年度均未出现亏损情况。 6、申请人自2011年1月1日起无不良投标记录。 7、申请人务必在番禺区人民检察院或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的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时需全体成员开具)。 三、投标报名的时间、地点 公告时间:2016年9月24日~9月28日(公告时间5日,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时间:2016年9月29日~10月10日9:30~11:30,14:00~16:00时(报名时间5日); 报名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地址:市桥白沙路101号)。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及提交 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随本公告同时发布,有意参加本工程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可直接下载并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于报名时递交。 五、其他 通过资格预审的正式投标人将被通知于2016年 月 日14:30~15:30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如认为本次招标有违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或发现投标单位有违反招投标法规行为的,可向以下单位反映: (1)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20-84893335 (2)番禺区水务局,电话:020-34818420 (3)番禺区建设局,电话:020-84833337 (4)番禺区监察局,电话:020-84636701
招标人:广州市番禺污水治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工 电 话:招标代理人:广州市穗芳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戚工 电 话:020-81408273
监督部门: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发布人 广州市穗芳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6-09-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