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设计招标> 湖南S232蓝山县火市至县城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662975
招标类型: 设计招标
地 区: 湖南
工程名称:

湖南S232蓝山县火市至县城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S232蓝山县火市至县城公路工程   已列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十三五”规划项目,由  蓝山县发改委  以 LF核【2016】57号文核准招标,项目业主为  蓝山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国省补助和地方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省补助占12.43%,地方自筹占87.57%  ,招标人为  蓝山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规模:本项目起点位于蓝山县火市与S232顺接,路线沿老路往西展线,至枫树脚后,路线偏离老路转向往西南延伸,经洪田村以南、糯江洞、东村、魁星楼后,新建大桥跨舜水河,止于蓝山县城新屋地与G537相接。路线全长14.160km,总投资估算约44215.55万元。主要控制点:火市、枫树脚、新屋地。2.2 技术标准:本项目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为24.5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规定。 2.3勘察设计周期:2016年11月30日以前提交初步设计审查文件,2017年 2 月 20 日以前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同时按施工标段提交编制施工招标文件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预算以及施工图设计总预算。后续服务:施工期内,缺陷责任期二年。2.4 招标范围:全线公路工程的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及附属工程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以及编制施工招标文件所需分标段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预算及后续服务等全部工作。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勘察设计招标设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 甲级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设计甲级资质,有类似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至 2016 年 10 月 10 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沙市湘府中路117号西雅国际大酒店商务楼12层) 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持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不提供原件,将根据其资质证书复印件的二维码查询相关信息)、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工程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安排,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的质疑请在2016 年 10 月 11 日 17 时前传真到0731-88907457。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0月2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至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路二段29号湖南省价格信息市场)。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采用邮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8.联系方式招标人:蓝山县交通运输局地  址:蓝山县塔峰镇新民路122号电  话:0746-2213302联系人:申先生 
招标代理: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长沙市湘府中路117号西雅国际大酒店商务楼12 层   电    话:15973113467     13973143241联 系 人:沈先生        杨先生传    真:0731-88907457 
2016年 9 月 29 日 





附件1  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标  段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甲级资质证书;3.具有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勘察资质和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  段业 绩 要 求

投标人近五年内(按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下同),至少完成过1条10KM以上(含10KM)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初步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
















                                                                            注:  1、招标人特别提醒: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其所投标段的业绩要求予以填报,确保相关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投标人必须填写《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表格应填写满足上表要求的类似工程项目,并标明序号(未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不作为评审依据)。  3、表后须附与项目业主签订的合同协议书。如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上表要求的业绩时,除附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外,还必须另附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来补充说明。  4、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5、投标人须在《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备注中说明投标人承担的具体设计任务,是独立设计还是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或成员单位设计。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 员数 量资 格 要 求
项目负责人1  高级工程师。最近5年内,负责主持过1条10KM以上(含10KM)一级公路工程的初步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勘察设计工作。










                                                                                        注:  1.投标人必须提供《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表后应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上表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还应提供项目业主出具的其担任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2.根据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令《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次招标仅对项目负责人提出要求并进行审查,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具体人选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在合同谈判阶段确定。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  段信 誉 要 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被责令停业的;(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9)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招标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正在诉讼的案件;(10)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11)为投资参股本招标项目的法人单位。(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注:第(9)、(10)项以最近3年( 2013 年 9 月 29 日起至 2016  年 9 月 29 日止)被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或本次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为准。 

附件2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评 审 因 素 与 评 审 标 准
2.2第一信封资格审查(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有效且等级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附录1的规定;(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附录2的规定;(4)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附录3的规定;(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附录4的规定;(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2.3第一信封初步评审(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公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和3.4.2项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和账户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4)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的规定,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6)投标人未计划将投标项目分包;(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9)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10)投标人未提供虚假资料;(11)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名称评 审 因 素 与 评 审 标 准
2.5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评 审 因 素                          评分值(1)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                       (35分)a.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                         15 分b.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业绩                         15 分c.投标人的信誉                                          5 分(2)投标文件第一信封(技术文件)                       (55分)d.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10 分e.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对策措施    15 分f.对招标项目工可研究技术结论和技术方案的看法与建议      10 分g.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7 分h.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8 分i.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5 分
2.7第二信封初步评审(1)第二信封(报价清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2)第二信封(报价清单)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公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在报价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投标总价不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且报价唯一;(4)未修改招标人给定的暂列金额(如有)。
2.9第二信封澄 清第二信封澄清过程中,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作废标处理:(1)投标人拒绝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2)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2.10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评 审 因 素                             评分值(3)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                       (10分)j.投标价                                               10分
2.12评标结果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为 1~3 名













评 审 因 素 与 评 分 值评 分 标 准
序号评审因素评审因素评分值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分值
a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的具体业绩15分类似项目业绩15分达到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计9分。近5年内,每超过完成1项10KM以上(含10KM)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加2分,加满6分止
b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15分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15分项目负责人达到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的计9分。近5年内项目负责人每增加主持过1项10KM以上(含10KM)一级公路或高速公路勘察设计项目的加2分,加满6分止
c投标人的信誉5分湖南省信誉评级2分湖南省信誉评分为AA级 2 分
湖南省信誉评分为A级 1 分
符合资格审查条件3分符合资格审查条件3 分
d对投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10分对招标项目的理解5分对招标项目建设的理解,认识清楚的计4.3~5分,较清楚的计3.6~4.3分,一般的计3分~3.6分
  对招标项目的总体设计思路5分对招标项目的总体设计思路清楚、技术路线合理的计4.3~5分,较合理的计3.6~4.3分,一般的计3分~3.6分
e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15分项目特点的认识与对策7分对招标项目特点,把握准确、分析透彻的计6.1~7分,较好的计5.1~6分,一般的计4.2~5分
关键技术的认识与对策8分对招标项目关键技术的认识与对策措施,可行计7~8分,较可行计5.8~6.9分,一般计4.8~5.7分
f对招标项目工可研究技术结论和技术方案的看法与建议10分对工可研究技术结论的看法与建议5分针对工可研究阶段存在的不足,提出更加完善的技术结论计4.3~5分,较好的计3.6~4.3分,一般的计3分~3.6分
对工可研究技术方案的看法与建议5分针对工可研究阶段存在的不足,提出更加完善的技术方案计4.3~5分,较好的计3.6~4.3分,一般的计3分~3.6分 



续上表评 审 因 素 与 评 分 值评 分 标 准
序号评 审 因 素评审因素评分值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分值
g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7分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7分勘察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合理的计6.1~7分,较合理的计5.1~6分,一般的计4.2~5分

h勘察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8分勘察设计质量保证措施4分勘察设计质量保证措施可行的计3.6~4分,较可行的计  2.9分~3.5分,一般的计2.4分~2.8分
勘察设计进度保证措施4分勘察设计进度保证措施可行的计3.6~4分,较可行的计  2.9分~3.5分,一般的计2.4分~2.8分
i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5分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5分后续服务人员符合专用条款要求得2分,每增1名加0.5分,加满1分止;具体保障措施,计1~2分

j投标价10分投标价的确定:投标价=报价函文字报价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对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开标,并进行初步评审及算术性修正,评审及修正后合格的投标价作算术平均,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第二信封(报价清单)未开标的,投标报价不计分。
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 = F - E1×(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价得分 = F+ E2×(投标人投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其中:    F=10  E1 = 50E2 = 30  投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湖南省信誉评分”指“ 2015 年度(指上一年度)湖南省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分”。


                                                                                                                                                                                           注:各评分因素(投标价除外)得分均不应低于其评分满分值的60%,且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1.总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评标程序和评审标准2.1 评标程序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2.1.1 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第一信封澄清(如果需要);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2.1.2 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第二信封算术性修正;第二信封澄清(如果需要);第二信封详细评审。2.1.3 综合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2.1.4 编写评标报告。2.2 第一信封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表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通过资格审查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2.3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4 第一信封澄清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采用双信封形式密封的,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按照本项目评标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2.5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标因素和评分值进行评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2.6 第二信封开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进行开标。2.7 第二信封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8 第二信封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初步评审的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并对其中的算术性错误予以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1)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 单价金额与数量相乘与合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如果单价金额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金额为准,同时对单价金额予以修正;(3) 合价金额累计与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合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金额。2.9 第二信封澄清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果与投标人原报价不同,评标时将书面通知投标人进行澄清,投标人应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作废标处理,同时没收其投标担保。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投标价得分的计算。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2.10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计算所有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清单)初步评审以及算术性修正后的投标人的投标价得分。投标价得分的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1 投标串标围标行为的评审和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四)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五)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六)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有以上情形的,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2.12 评标排序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独立评分并署名。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排名。如最终得分相同时,则取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得分较高的优先。2.13 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工作完成后,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人数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报名期限: 2016/9/29201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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