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 观澜贵湖塘老围濒危古建筑抢救性修缮工程(勘察设计) 信息编号:BID-1232837 日期:2016年09月30日
观澜贵湖塘老围濒危古建筑抢救性修缮工程(勘察设计)公告 招标概况项目名称: 观澜贵湖塘老围濒危古建筑抢救性修缮工程 项目编号: 4403102016270 招标项目名称: 观澜贵湖塘老围濒危古建筑抢救性修缮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 44031020162700001 工程类型: 设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 否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6年09月30日09:00时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6年10月20日10:00时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2016年10月09日17:00时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2016年10月14日17:00时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备注 : 无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建设单位: 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办事处 经办人: 邓工 办公电话: 18929364993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鲁班行技术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吴工
办公电话: 13714178309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 44031020162700001001 标段名称: 观澜贵湖塘老围濒危古建筑抢救性修缮工程(勘察设计)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6-10-20 10:00 招标部分估价: 205.2198 万元 计划总投资: 30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中标人承担工程方案设计、初勘、详勘、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计( ); 其他(工程方案设计、初勘、详勘、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 主要投标成果: 无 工程地址: 深圳市龙华新区 评标方法: 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 直接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投标保证金: 0 万元 联合体要求: 无 投标周期: 20 投标补偿: 无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见招标文件 项目概况: 无 企业资质要求: 无 其他资质: 同时具备国家文物管理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主体单位拟派) 业绩要求: 无 其他: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由二名成员组成,且联合体主办人必须为具备国家文物管理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单位必须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备案才有效;\\r\\n1、无不良记录(未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广东省和深圳市其中之一明令取消投标资格;未受到深圳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并在暂停承接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工程期间;且与本招标人没有尚未解决的争议和法律纠纷); \\r\\n2、各投标申请人必须保证此次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如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投标报名资料概不退还;\\r\\n3、本招标工程中应按照《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一零四号)的要求,在人行道板、路基垫层、管井、管沟、永久土坡护面、砖胎膜、基础垫层、砌筑型围墙、广场、室外绿化停车场等工程部位全面使用绿色再生建材产品。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载明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的技术要求;并在设计文件中对拟选用的绿色再生建材产品的使用范围、种类、尺寸、数量、强度、执行的行业标准及其他技术指标等作出说明。\\r\\n本工程决绝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r\\n1、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r\\n2、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申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收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r\\n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间内的;\\r\\n4、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r\\n5、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r\\n6、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r\\n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无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无
附件信息 序号 文件名 无
重要提示: 1、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建设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 招标公告内容的投诉时限按如下规定执行:
(1)采用资格预审或投标报名方式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采用资格后审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4、联合体投标人,双方均需提交办理企业登记。 5、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否则投标将不予受理: (1)参加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工程的企业必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备案,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WWW.SZJS.GOV.CN)“办事指南”18.11《深圳市勘察设计企业信息备案办理和更新指南》。
(2)办理信息卡及投标员指纹采集,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办事指南”中《深圳市建设工程货物与服务类企业办理信息卡、投标员指纹采集指南》。
(3)办理金建数字证书和电子招投标服务,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办事指南”中《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和《电子招投标服务申请办理指南》。
6、资格后审有关要求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开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招标文件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的“网上办事—>网上投标—>下载招标资料”下载,招标文件工本费由招标人在截标后向投标人收取;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会员区下载;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主体)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具体操作见网站中在线帮助。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6)投标人在窗口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在截标当日的截止时间前,按下列要求到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指定窗口办理投标手续:
①:由投标人(联合体主体,下同)法定代表人或投标员持企业信息卡,投标员须同时验证指纹信息;
②:递交投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
注意:资格后审文件中提供电子扫描件的,投标人应准备相关原件以备查验。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外地企业还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7、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 8、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