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洛阳城南城墙遗址公园规划编制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函 依据洛阳市财政局洛购通【2016】257号计划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文物局的委托,就隋唐洛阳城南城墙遗址公园规划编制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一、采购编号:洛政采代【2016】183号,共一个包。 二、货物名称及预算控制金额: 名称资金来源预算控制金额 隋唐洛阳城南城墙遗址公园规划编制项目财政投资98万元
三、采购项目要求: 隋唐城南城墙遗址公园西起王城大道,东至洛龙区城角村西北,南至古城路,北至隋唐城顺城街,全长约7300米,南北约200米。此次城墙遗址公园规划建设配合古城路改造进行,以隋唐洛阳城南城墙实施保护展示为基础,实现古城路以北至南城墙沿线区域进行景观设计,勾勒城墙、城门、护城河系统展示,进一步完善隋唐城城墙遗址历史格局。 1、规划范围 隋唐洛阳城南城墙遗址公园此次规划范围为:西起王城大道(景观渠东),东至洛龙区城角村西北,南至古城路,北至隋唐城顺城街,全长约7300米,南北约200米。 2、规划内容 规划内容应包括:城墙(含东西拐角)、城门、顺城街、城外护城河、相关沟渠及规划区域景观设计等。 3、需要注意的问题 3.1、应充分考虑城市交通和文物遗址保护展示的和谐关系。目前,古城路正在编制提升改造方案,南城墙规划要在景观风貌、交通游线、市管网等方面与古城路做好充分衔接。 3.2、与现有北侧公园的衔接。此次规划范围以北已建成有隋唐遗址植物园、定鼎门考古遗址公园,规划要与两处公园做好衔接。同时,与国家文物局批复的定鼎门遗产区相关规划衔接。 3.3、应与现有城墙、城门、护城河等保持一致性。同时,充分考虑古城路沿线景观的整体风貌,并考虑多方案比选。 4、勘察设计周期:60日历天 四、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1、采购小组根据价格、质量、供应商实力及服务承诺等因素确定成交供应商。 2、成交供应商应报价合理,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 3、拟定供应商:东南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五、供应商须知: 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1条、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或从检察机关开通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下载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否则其将不被接受。该《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不退还。 3、报价以人民币为单位;包含一切费用。协商时供应商须提供采购项目报价的成本构成以及同类项目合同价格等材料。本次采购为单一来源采购,允许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最后书面报价。 4、付款方式:由采购人付款。项目实施完毕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完毕。 5、合同由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 6、供应商应提交响应文件一份正本和四份副本,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16年10月11日至10月13日18:00。采购文件每套100元,售后不退。 8、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现场领取。获取地点:洛阳市高新区国家技术创业服务中心8楼810会议室(洛阳市高新区延光路与翠微路交叉口) 9、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和地点:2016年10月17日15时,洛阳市文物局805房间(洛阳新区开元大道与市府西街交叉口西北角洛阳市文物局8楼)。 10、采购代理机构:河南诚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 李女士 0379-60689513 电子邮箱:chenganzb@163.com 工作证编号:Lyszfcg1103、Lyszfcg1102 采购人:洛阳市文物局,联系人及电话:张女士 0379-65156387 201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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