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68425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高邮市凌波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决定就高邮市凌波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 1、项目名称:高邮市凌波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2、项目编号:GYZJYC-20161001 2、项目概况:本次主要为高邮市凌波路道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资额约1.5亿元,采购资金为开发区自筹,资金来源已经落实。未中标的单位没有编制补贴。 3、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 1)包括全路段(道路、排水、桥涵、交安、路灯、景观等)的地质勘探、初测、定测、初步设计(含概算及办理概算备案手续)、施工图设计、管线物探、配合业主的后续服务工作(含施工招标及施工配合等)并提交设计工作效果图及总结报告等。 2)中标人应协助招标人完成与设计文件相关的报批和审批工作,施工过程中的交底、中间及竣工验收、变更、技术指导等后续配合服务(包括根据需要派驻现场设计代表)。 4、勘察设计周期要求: 共50日历天,其中:勘察、初步设计周期为25日历天完成(包括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周期为25日历天完成。 5、质量要求:设计成果的内容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企业具备资质: (1)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和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同时具备市政行业设计专业甲级资质和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3)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桥梁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投标人具备以上其中的一项即可。 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单位中标后分包。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的规定; 5、投标人应提交企业及投标项目负责人检察机关出具的(或在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打印的)截止至公告确定的资格审查时间两个月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且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网上申报的告知函仍需彩色打印机打印的告知函。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7日至2016年10月21日。 1、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17日至2016年10月21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2、报名携带的材料: (1)报名申请书原件;(2)单位介绍信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6)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复印件;(7)投标人应提交企业及投标项目负责人检察机关出具的(或在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打印的)截止至公告确定的资格审查时间两个月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复印件且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以上要求提供的材料装订成册,其中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红章。 3、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6年10月17日至2016年10月21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投标人可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 4、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高邮市长生路58号)。 5、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传真:0514-84612475),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5日下午5:30分前。未在规定时间前回复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招标文件澄清及现场考察: 1、招标文件澄清:供应商如有澄清要求,请将澄清书面文件于2016年10月25日下午5:30前送达至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高邮市长生路58号),逾期不予受理。 2、现场考察: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各投标人必须前往现场考察。 七、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16年10月28日下午2:00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8日下午2:30 3、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6年10月28日下午2:30 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十、本次竞争性磋商联系事项 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高邮市长生路58号 邮编:225600 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国选 联系电话:0514-84612475 采购人:江苏省高邮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金致成:13655254433 1、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2、磋商保证金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与响应文件一起送达响应文件接收地点(不要密封在响应文件中)。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 3、采购单位开户信息: 账户名: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江苏高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区支行, 帐 号:3210840301201000015382。 磋商保证金应以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汇票。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不接受转帐\\现金\\转帐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 十二、其他说明 欢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我单位联系。 江苏中建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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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6/10/17至 2016/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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