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68710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广西 |
工程名称: |
广西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2017年土地治理项目(高标)及铁芦江生态治理项目设计(GXZC2016-J3-HCQZ-07)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灵山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7年土地治理项目(高标)及铁芦江生态治理项目设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2017年土地治理项目(高标)及铁芦江生态治理项目设计 二、项目编号:GXZC2016-J3-HCQZ-07 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2017年土地治理项目(高标)及铁芦江生态治理项目设计。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采购预算价(人民币):肆拾万伍仟元整(¥405000.00) 五、竞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有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及工程勘察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职称,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编制能力。 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院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4.本项目不接联合体投标。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6年10月17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6年10月19日止(工作日),每日9:00-12:00时,14:30-17:00时; 2.发售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钦州市新华路337号); 3.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电子版,不代办邮寄。 4.发售条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人代表报名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的请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拟投入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及提供缴纳社保证明(2016年4月至今)、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证明材料前来报名(以上资料均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加盖公章交采购代理机构存档,原件查验后退回)。 七、竞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竞标人应于2016年10月19日17 时00分前将竞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钦州项目管理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钦州明珠支行 银行账号: 2073 4101 0400 09630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竞标人应于竞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0日15时3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钦州项目管理分公司开标室[(钦州市新华路337号),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九、谈判时间及地点:2016年10月20日15时30分整截标后为谈判小组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另行通知。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钦州项目管理分公司开标室[(钦州市新华路337号),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竞标保证金到账收据;?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十、本次竞争性谈判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灵山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 苏主任 0777-6428569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潘工 0777-5988828 3.监督部门:灵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电话: 0777-6428581 |
报名期限: | 2016/10/17至 2016/1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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