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二七新村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工程(一期)附属工程(景观绿化)设计招标,经 金婺发改<2015> 18 号文批准建设,金华市婺州城乡发展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业主,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金华市婺州城乡发展有限公司,代建单位为金华中天天翔房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现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工程投资约609.35万元人民币 2.2 招标范围:设计内容包括景观、绿化、道路、排水等附属工程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施工过程中的修改完善等服务; 2.3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金华市婺城区婺江西路以北环城西路以东原巨龙管业地块; 2.4 计划工期:75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 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设计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规划师资格。 3.2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3.4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5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上述3.2、3.3、3.4 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4.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4.1企业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2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4.3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4.4按本公告第3.2、3.3、3.4这三条中要求提供的承诺书; 4.5由社保处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内的社保证明或参保人员缴费清单; 6、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在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份,售后不退。 7、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1日~ 10月24 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 4:00时,国家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8、报名地点:金华市婺州城乡发展有限公司 9、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金华市婺州城乡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双龙北街245号 地 址:金华市金都路58号2楼 联系人:郑志富 联系人:龚江伟 电 话:0579-82612007 电 话:15657911989
代建单位:金华中天天翔房产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双龙北街245号 联系人:徐江华 电话:15958028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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