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区绿化改造提升工程设计项目已由由东营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区发改立字【2016】169号批准建设,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东营市东营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融资,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安排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建设内容及招标范围 建设内容:对新区范围内部分绿化进行改造提升,在香山路(北一路-黄河路)段、天目山路(北一路-黄河路)段进行绿道建设,改造绿地面积约26万平方米。绿地改造提升包括:天目山路、香山路、钟山路、井冈山路、滨溪东路、新泰路、宁阳路等道路绿化及0号、1号、2号、3号、公安分局、区武装部等办公楼周边绿化,以及下沉式广场周边绿化、演艺广场、黄河公园绿化,工程总投资7693.21万元。 设计招标控制价:115万元人民币; 设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绿化景观工程(土方工程、排碱工程、给水工程、苗木种植工程、景观照明工程等)、绿道工程、设施安装工程等工程的方案、初步设计及施工图,编制本工程的初步设计概算及方案整合、施工图设计等工作。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
标段内容:主要包括绿化景观工程(土方工程、排碱工程、给水工程、苗木种植工程、景观照明工程等)、绿道工程、设施安装工程等工程的方案、初步设计及施工图,编制本工程的初步设计概算及方案整合、施工图设计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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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参与设计的人员应为设计单位的在册人员,首席设计师必须由设计单位主持过多项同类型项目设计的人员担任,该设计师必须领衔并主持参与设计全过程; 4、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四 、网上报名时间 |
2016年10月24日至10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进行现场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有效报名期限内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到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东营市东城市府东邻东营大众报社106室)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以上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首席设计师的职称或注册资格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授权人身份证、近一年来连续6个月能体现项目首席设计师、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及复印件二份。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一式二份装订成册。 注:1、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2、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
招标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30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
六 、投标文件的提交 |
详见招标文件。 |
七 、监督机构 |
监督单位:东营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8203692 |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4日9时0分 - 2016年10月31日17时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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