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市宏达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瓦房店市博物馆的委托,就得利寺山城城墙东、西瓮城、城门及两侧城墙遗迹本体加固保护工程方案设计项目(二次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HDZB-2016-120 2、建设单位:瓦房店市博物馆 3、项目名称:得利寺山城城墙东、西瓮城、城门及两侧城墙遗迹本体加固保护工程方案设计项目(二次公告) 4、项目地点:瓦房店市得利寺镇 5、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6、预算金额:65.36万元 7、招标范围:得利寺山城城墙东、西瓮城、城门及两侧城墙遗迹本体加固保护工程勘察、设计及概算(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8、设计标准:达到国家文物保护工程相关法律、法规 9、设计周期:15日历日 10、投标人资格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 (2)企业(2013年至今)有类似工程业绩,无不良行为记录。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资格,无不良记录。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②“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③“信用大连”(credit.dl.cn)网站失信黑名单(黑榜)、④“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⑤检察机关查询无违法犯罪、不良信用记录。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1个日历天。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取消其投标资格。 11、报名要求:如愿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时请同时携带如下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法人授权委托书(4)被授权人身份证(5)企业(2013年至今)有类似工程业绩(6)项目负责人证书,报名时需携带以上所有材料原件及原件相应的复印件一套(逐页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到瓦房店市宏达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 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采购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12、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5日至2016年10月31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
13、采购代理机构:瓦房店市宏达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于 工 联系电话:0411-85629440 14、项目其他事宜详见采购文件 15、瓦房店市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0411-85627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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