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嵊州市文物管理处就崇仁村建筑群三期修缮工程方案设计(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SZLB -201608033WLM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标项名称单位数量预算金额(万元)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备注 1崇仁村建筑群三期修缮工程方案设计项174.00包括敬承书房、大夫第、云和台门、百鹿台门、第七消防局5处、共4347平方米(大祠堂811平方除外)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或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具有国家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一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6-10-27至2016-11-02(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2.报名/发售地址:嵊州市经济开发区双塔路108号D座4楼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11-17 14:30 七.投标地址:嵊州市经济开发区双塔路108号D座4楼 八.开标时间:2016-11-17 14:30 九.开标地址:嵊州市经济开发区双塔路108号D座4楼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 12000.0 交付方式:于2016年11月15日下午16:00时前以转账、电汇、网银的形式交纳至嵊州市力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并确认到帐。 收款单位(户名):嵊州市力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嵊州市经济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1952 0601 0400 03002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公司开户行名称、帐号; 3. 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请各投标供应商及时办理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手续,成交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如不注册,视为放弃。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嵊州市文物管理处 联系人:王荣法 联系电话:0575-83018791 传真:0575-83018791 地址:嵊州市城关镇百步阶越剧博物馆内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嵊州市力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黎明 联系电话:0575-81389228 传真:0575-81389228 地址:嵊州市经济开发区双塔路108号D座4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绍兴市嵊州市财政局 联系人:姚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5-83032507 传真:0575-83032507 地址:嵊州市领带一路403号国资大楼1003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