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风景园林(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投标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应为二代身份证,不能出示二代身份证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及职称证书参加开标会。 3、本工程实行投标保证金制度和履约保证金制度,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人中标后应缴纳履约保证金。 4、本工程招标文件(含附件资料、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均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5、投标人提出疑问应当隐藏投标人所有信息并在网上(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出,投标人网上提出问题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0日17时00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2016年11月11日,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2016年11月28日14时30分。 6、有意向参与该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公告、补充公告、招标文件和澄清文件等资料。 7、投标人自行在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服务大厅)注册用户名,填报企业基本信息、设计负责人信息、企业和设计负责人业绩、企业和设计负责人获奖情况等相关资料,投标人自行更新、自行维护本单位信息。以上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注册联系电话:0564-5150928。 8、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含附件资料、图纸、答疑澄清文件等)过程中若遇到问题,请与何工联系,电话:0564-5150926。在咨询过程中不得透露投标人自身信息。 9、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