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CGC-F2016167许昌市中轴景观及水系工程(魏都区部分)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许昌市中轴景观及水系工程(魏都区部分)已由许昌市魏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许区发改【2016】5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许昌市魏都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财政投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XCGC-F2016167 2.2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许昌市中轴线南段,文轩路以北,永昌东路以南,青梅路以东,竹林路以西。 2.3规模:总占地306亩,建筑占地面积1518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6327平方米,地下人防工程4199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景观绿化种植、景观土方、广场及道路铺装、水系及驳岸、各类景观小品及雕塑、灯光照明、音响、监控、步行桥、亲水平台、座椅、休憩亭及廊架。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总体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设计变更及后续设计服务工作等。 2.5招标控制价:设计费172.43万元。 2.6本工程设一个标段。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参与报名。 4.2网上报名。报名期限内在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详情查看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czbtb.com)首页办事指南中的业务流程(网上报名指南)。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在《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5.2投标人在递交纸制投标文件时向代理公司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 11月29日15时 00分 6.2开标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许昌市行政服务大厅四楼)开标一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未通过《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的,拒收其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许昌市魏都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地 址:许昌市天宝路西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