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130828160059-001 所属地区 围场满族蒙古自治县 工程名称 围场县县城夜景亮化一期工程项目设计招标 建设单位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工程地点 围场县城 建筑面积 招标性质 设计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本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方案设计及其相关服务。 招标代理单位 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60 (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含照明工程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 500 元 文件发售地点 围场县馨卉大厦B座商业楼3楼326投标报名 联系人 许彩云刘学敏 联系方式 0314-7511226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6-11-14 08:3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6-11-18 17:0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6-11-14 08:3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6-11-18 17:00:00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6-11-14—2016-11-18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围场县馨卉大厦B座商业楼3楼326投标报名 内容 1、招标条件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局批复并核准,批复号:围发改字【2016】203号,核准号:围发改核字【2016】179号。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围场县县城夜景亮化一期工程项目设计招标; 建设地点:围场县城; 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60万元; 设计周期:自招标人提供设计资料起2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及施工图。;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方案设计及其相关服务。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含照明工程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证件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① 营业执照; ② 资质证书;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④被授权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4.2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2016年11月14日至 2016年11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围场县馨卉大厦B座商业楼3楼326投标报名室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人向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5.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信息网、围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其他网站和媒体不得转载。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联系方式 6.1招标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罗军华 联系电话:13832433763 6.2代理机构: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彩云 刘学敏 联系电话:0314-751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