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智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文物局的委托,对郑州商城宫殿区遗址博物馆建筑方案设计、夕阳楼建筑方案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郑财招标采购-2016-246号; 2.项目名称:郑州商城宫殿区遗址博物馆建筑方案设计、夕阳楼建筑方案设计; 3.项目概况: 一标段:郑州商城遗址宫殿区进行遗址博物馆建筑方案设计,博物馆重点展示宫殿区重要考古发掘遗址原址和考古发掘成果; 二标段:夕阳楼建筑方案设计,夕阳楼建于盛唐。史载清康熙年间,此楼仍巍然屹立,乾隆年间,楼已坍塌,道光十八年(1838),郑州知州王宪曾捐资重修,到清末已“不见高楼”。然断碣犹存,1983年在遗址处发现“夕阳楼”碑刻下半截,可惜碑后小字斑驳难辨。夕阳楼旧址位于郑州商城遗址西南城垣附近,地势之高,为市区之最。为配合市政府打造商都历史文化片区,展示郑州文化底蕴 ,拟根据历史记载,在夕阳楼旧址附近对夕阳楼进行原样重建。 4.建设地点:郑州市; 5.资金来源:市级财政资金(已落实); 6.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标段工期预算价 一标段:郑州商城遗址宫殿区进行遗址博物馆建筑方案设计60日历天750000.00元 二标段:夕阳楼建筑方案设计(含施工图设计)60日历天950000.00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具备国家文物局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 3、二标段:201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已承接过类似的文物建筑项目业绩至少2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组成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牵头人为联合体中具备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的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潜在投标人于2016年 11 月 18 日至2016年 11 月 24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法人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2015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出具企业近3个月以来依法纳税及社保缴纳的证明、银行开户行许可证、联合体协议书、业绩证明材料、拟派项目负责人证明材料、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等资料。 2.文件领取地点:河南智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一部获取招标文件(郑州市电厂西路与曙光路交叉口西南角河南省大学科技园(东区)18号楼D座11层)。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12 月 8 日 9 时 30分,地点为:郑州市电厂西路与曙光路交叉口西南角河南省大学科技园(东区)18号楼D座11层河南智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文物局 联 系 人:宋女士 电 话:0371-67189318 联系地址:郑州市陇海西路81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智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秦先生 朱女士 李先生 电 话:0371-68638111 联系地址:郑州市电厂西路与曙光路交叉口西南角河南省大学科技园(东区)18号楼D座11层 2016年11 月 18 日
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格式 (甲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乙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投标。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1.(甲公司名称)为联合体牵头方,(乙公司名称)为联合体成员; 2.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联合体由牵头方负责与业主联系。 (2)投标工作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由双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办理投标事宜,联合体牵头方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定: a.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共同与业主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业主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b.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业主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部事宜(包括工程价款支付)均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 c.联合体分工原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3.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上述(4)a所述的合同书规定的期限之后后自行失效;如中标后,联合体内部另有协议的,联合体牵头方应将该协议书送交业主。 4.本协议书正本一式四份,送业主一份,投标报名时递交一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 甲公司名称:(全称)(盖章) 乙公司名称:(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