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DFZTCG20161019—033
1.采购条件
菏泽市定陶区戚姬寺遗址保护和古建筑维修工程设计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采购人为菏泽市定陶区文物局。本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因第一次谈判失败,现委托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发布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实施地点:菏泽市定陶区戚姬寺遗址。
2.2采购范围:采购人提供的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3工程规模及包段划分:共一个包段。
定陶戚姬寺遗址保护和古建筑维修工程设计,总预算:3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4项目服务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提交设计文件。设计方交付设计文件后,参加有关上级审查及根据审查结论负责调整补充并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等服务。
2.5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7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设计费总额的40%;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并经审核认可后7日内,支付设计费总额的50%;设计成果经省文物局批准后7日内,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0%。
3.潜在报价人资格要求及其他
3.1潜在报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潜在报价人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业务范围需包含:古建筑维修保护、古文化遗址保护等相关业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潜在报价人,请于2016年11月18日至2016年11月24日(工作日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到菏泽市定陶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定陶区青年路北段与府前大道交叉口路东)持以下资格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份进行报名(过期不予受理)。
①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或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的)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前来报名的);
④委托代理人最近三个月或上一年度的在本公司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注:潜在报价人须在报名的同时提交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件三份并加盖公章同以上证件一起递交。
4.2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300元整,售后不退,且仅作为本次报价使用。
4.3竞争性谈判的领取:报名时领取。
4.4为确保工程质量,择优选择施工队伍,现要求各潜在报价人在报名前需交纳履约保证金3万元,使用本公司基本账户汇入以下账户。
户名:菏泽市定陶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91701176 0004 2050 0039 22;
开户行:定陶农商行营业部;
行号:40247530 0809。
汇入账户后(以银行出具的“汇兑支付来帐凭证”为准)凭银行回执到菏泽市定陶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窗口换取保证金收据,凭保证金收据参与报名。未成交单位的履约保证金在公示结束后,如对谈判结果无异议,即可申请退还。成交单位的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经采购人同意并报区政府同意后退还。
4.5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报价企业资格条件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报价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等负责;谈判时,仍将由谈判领导小组对报价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单位的报价将被拒绝,报价单 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4.6谈判时间及报价文件的递交
4.6.1谈判时间、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4.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发布媒介
____(http://____)、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http://www.dingtao.gov.cn)、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dfz9996.com)。
6.联系方式
采购人:菏泽市定陶区文物局
地址:菏泽市定陶区陶朱公大街中段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15898693311
采购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菏泽市人民路数码大厦A座5楼
联系人:郝女士、李丽丽 电话: 13396206667 、1589866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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