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86344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地 区: | 广西 |
工程名称: |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桂林市漓江(城市段)排污综合治理项目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16年桂林市漓江(城市段)排污综合治理项目设计(项目备案编号:2016-SJ-014)已由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发改行审字【2016】171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桂林市排水工程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桂林市市区漓江及其支流流域内。2.2项目估算总投资:估算总投资12676.12万元,项目合同费用约 215 万元2.3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对桂林市漓江(市区段)和支流(南湾河、樟木河、谷木河、桃花江)截污,项目新建新建各类管道约6.3公里,污水提升泵站(泵井)7座,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8座,配套进行排洪沟清淤工程及现有排污设备扩容和更新。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5设计周期: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阶段服务[要求初步设计(含概算) 3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3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配合阶段服务周期从提交设计文件起直至项目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2.6招标范围:2016年桂林市漓江(城市段)排污综合治理项目的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阶段服务等。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设计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8 工程经济技术要求:本项目设计需符合城市国民经济建设发展。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的企业。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总负责人必须同时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专业)。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投标单位需认真阅览和执行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2】127号及128号文件规定,报名时业主提供文件复印件。3.5报名时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提供)到现场报名,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应为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1 月 23 日至 2016 年 11 月 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交易大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12 月 13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开标大厅。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桂林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8、交易服务单位: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检查部门:桂林市建设工程招标站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桂林市排水工程管理处 地 址:桂林市中山南路108号 邮 编: 541001 联 系 人: 周工 电 话: 0773-3830312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西凤路4号邮 编: 541001 联 系 人: 文工 电 话: 0773-2829198 传 真: 0773-2829198 日期:2016年 11 月 23 日 |
报名期限: | 2016/11/23至 2016/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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