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水系规划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2016HYZX101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水系规划。项目业主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水系规划; 2.2招标范围: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内部分水系规划; 2.3服务周期:自与甲方签订合同之日起90天; 2.4项目地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发的工程咨询(水利工程)甲级资质;事业单位需提供相关业务范围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行业高级工程师且工作年限8年及以上;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11月29日至2016年12月5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5楼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事业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两套。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21日09时30 分,地点为长东北高科技中心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 地址:长东北高科技中心 联系人:王朝 电 话:0431-8967278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恒一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普阳街1266号新碧丽湖酒店15楼 联系人:马书洋 电话:0431—85670001转8043 监督部门: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委会建设管理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6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