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二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已由吉县发改字【2016】34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安县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为上级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和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为库区建设、防渗系统、雨水导排、沼气导排、渗滤液收集与处理系统等相关设施。建设后日平均生活垃圾处理量160T/天,填埋库容量27万立方米,使用年限为7年。 2、建设地点为:吉安县梅塘镇横溪村 3、工作周期:签订设计合同后20日内提交设计资料; 4、招标范围: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等阶段的全过程设计及相关服务(包括现场调查与勘探相结合的勘察方法,查明场区岩性特征、地质结构、水文地质条件及库区边坡和底部的地下水渗透性,评价边坡稳定性、评价地下水径流及渗透性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为设计、施工提供相应的岩土工程参数、对招标人外委项目的技术归口及协调、配合及工程设计人员的现场服务,设计概算等以及相应电子资料);二期占地4.97ha,与一期相邻,以副坝相间,副坝已施工。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①具备建设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行业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或具备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地位的设计单位; ②建设部门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环保工程师。 3、外埠来赣设计单位还应到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进赣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七、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本工程取消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的设计单位,可自行在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本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后直接投标。 八、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30日9:30前; 2、开标时间:2016年12月30日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吉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吉安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易先生 联系电话:13576836686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欣信建设经济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文 电话:18970447366
吉安县城市管理局 2016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