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94910 |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
地 区: | 海南 | ||
工程名称: |
乐东县城市亮化工程(二期)项目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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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公告内容 | | 乐东县城市亮化工程(二期)项目设计招标公告?xml:namespace>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东县城市亮化工程(二期)项目已由乐东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乐发审字[2016]559号、5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东黎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乐东黎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抱由镇、尖峰镇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在抱由镇(乐东步行街、乐东华信广场、乐东法院、乐东移动、乐东工商局、乐东车站、派出所、江南社区、车站边小区)及尖峰镇(尖峰街道、尖峰镇政府、尖峰财政、尖峰农信、尖峰农行、尖峰农家乐、尖峰林园小区)等位置的亮化及景观照明。项目建设涉及楼面亮化、景观照明的基础、线路敷设、灯具及辅助材料供应、安装工程等工程。 2.3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或装饰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2投标单位须提供经当地(项目所在地或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后出具的关于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的证明材料。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 月15日至2016年12 月22 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12:00时,下午14:30 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http://218.77.183.48/htms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1月04日09时30分,地点为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203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乐东黎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乐东黎族自治县地址:海口市龙华区三叶东路玖九华府B904 联系人:陈主任联系人:李工 电话:13307636466电话:0898-66755229 2016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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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6/12/16至 2016/12/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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