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95167 |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
地 区: | 湖北 | ||||||||||||||||||||||||||||||||||||||||||||||||||||||||||||||||||||||||||||||||||||||||||||||||||||||||||||||||||||||||||||||||||||||||||||||||||||||||||||||||||||||||
工程名称: |
[新系统]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三峡高速公路高家店至夜明珠段、麻安高速公路大悟至随州段、蕲嘉高速公路黄石至咸宁段2016~2018年养护工程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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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三峡高速公路高家店至夜明珠段、麻安高速公路大悟至随州段、蕲嘉高速公路黄石至咸宁段2016~2018年养护工程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三峡高速公路高家店至夜明珠段、麻安高速公路大悟至随州段、蕲嘉高速公路黄石至咸宁段2015~2018年养护工程已列入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养护计划,养护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养护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三峡高速公路高家店至夜明珠段于1995年建成通车,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4m。全长279km,东起武汉,西止宜昌,途经过仙桃、潜江、荆州、宜昌等地市。 麻安高速公路大悟至随州段起于京港澳高速公路大悟南枢纽互通,经大悟县芳畈,广水市杨寨、李店、骆店、城郊、关庙、马坪,曾都区淅河、何店等乡镇,止于福银高速公路孝襄段随州东枢纽互通,全长84.389公里,已于2011年建成通车。 蕲嘉高速公路黄石至咸宁段东起大冶市金湖街道办事处与大(庆)广(州)高速互通,西经咸宁枢纽互通与在建的咸(宁)通(山)高速公路相接。全长55.66公里,已于2013年建成通车。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沪渝高速公路武汉至宜昌段、三峡高速公路高家店至夜明珠段、麻安高速公路大悟至随州段、蕲嘉高速公路黄石至咸宁段2016~2018年养护工程的全部设计工作。计划设计开始时间为2016年12月,服务期为25个月(具体开始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 12 月17日至2016年 12 月23 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网上报名网址: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bggzy.cn)。投标人须在报名前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理网员注册。详细情况请参见《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网址:http://www.hbggzy.cn)。 4.2投标人注册网员并获得密钥后,请于北京时间2016年12 月17 日8:30至2016年 12 月23 日17:30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投标人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投标人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名,并按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通招标文件网上支付功能的通知》(通知内容见: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bggzy.cn通知公告栏)的要求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后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如投标人自行进行踏勘现场,招标人将予以配合。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月9 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08开标室(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52号岳家嘴立交桥旁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出席开标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bggzy.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网站(http://www.ggj.hbjt.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77号东湖广场写字楼 联系人:彭女士 电话:027-87576683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19层 邮政编码:430033 联系人:吕先生 电话:027-83600666转8037 传真:027-83600777 分公司网址:http://www.huajiezn.com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
附件1 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1、近5年内完成的设计项目是指设计工作已经完成,如为新建项目,则应在2011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间,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关于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批复;如为养护项目,则应提供业主开具的证明材料。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附件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I) 评标办法前附表
1. 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I。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2. 评标程序和评审标准 2.1评标程序 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2.1.1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第一信封澄清(如果需要);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2.1.2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第二信封算术性修正; 第二信封澄清(如果需要);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2.1.3综合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 2.1.4编写评标报告。 2.2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表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将被否决。通过资格审查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2.3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将被否决。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4 第一信封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2.5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分值进行评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2.6第二信封开标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1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开标。 2.7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其投标将被否决。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8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计算所有通过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初步评审后的投标人的投标价得分。投标价得分的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1评标排序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独立评分并署名。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排名。如最终得分相同时,则取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较高的优先。 2.12 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工作完成后,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人数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2.13 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将提请行政监督部门请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 | |||||||||||||||||||||||||||||||||||||||||||||||||||||||||||||||||||||||||||||||||||||||||||||||||||||||||||||||||||||||||||||||||||||||||||||||||||||||||||||||||||||||
报名期限: | 2016/12/17至 2016/12/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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