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FZ2016155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镇赉县2017年高标准农田(土地治理)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和吉林省财政厅以吉国土资开发[2016]21文件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镇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镇赉县2017年高标准农田(土地治理)建设项目设计招标。 2.2招标项目编号:JLFZ2016155 2.3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 01标段,实施地点:五棵树镇卜荷村,现状水田,建设内容为田间道路、进水渠道、排水沟、涵等,招标规模约500公顷; 02标段,实施地点:坦途镇、东屏镇,现状为旱田,建设内容为田间道路等;招标规模约1000公顷; 03标段,实施地点:黑渔泡镇、镇赉镇,现状为旱田,建设内容为田间道路,进水渠等;招标规模约1167公顷。 2.4投资规模:约6000万元; 2.5招标范围:工程土地清查、可研编制、勘测、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等); 2.6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 2.7服务标准:项目实施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关于土地整治工程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办法、示例,吉林省关于土地整治工程方面的文件、规定以及吉林省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有关技术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投标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土地规划乙级以上(含乙级)或农林、水利、公路工程设计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同时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01标段,近三年有水田设计工程业绩三项及以上,02、03标段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三项及以上,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近三年从事过类似工程项目;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须在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对土地整治项目及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等单位进行考评备案包括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可研、测绘及规划设计的单位或企业; 3.5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各投标人只可对上述三个标段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且只可中一个标段。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在投标前到检察机关办理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19日至2016年12月23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人须持经公证的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报名除外)、法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3年-2015年)不亏损的审计报告原件、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3年-2015年)类似工程业绩原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各一项,其中项目负责人业绩需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通过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证明材料网页版复印件及提供由检察院开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要求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在镇赉县政务大厅二楼国土资源局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项目不允许更换授权委托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月10日9时00分,地点为镇赉县政务大厅五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仲主任 电话:0436-7228611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和南三环交汇处南行200米中海国际广场A座1505室 邮编: 130000 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13944820304 2016年 12 月 1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