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DFZND2016-050号 开标时间:2017-01-17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安市溪北洋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福安市溪北洋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招标编号为SDFZND2016-050号的福安市溪北洋新区北部片区路网工程设计招标已由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2016】213号、【2016】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安市溪北洋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 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福安市溪北洋新区北部片区路网工程设计招标 ; 2.2建设地点:溪北洋北部片区; 2.3工程建设规模:道路建设面积93200平方米,路网工程总长6.942km,包括进士路、进士支路、廉岭路、人民路、富民路等5条道路,均为城市支路,道路行车速度为20km/h;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路基土石方工程、路基防护工程、路面工程、交通设施、水渠(涵洞)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给水工程、路灯工程、电力排管工程、通讯排管工程、临时工程等。 2.4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额估算人民币约 30130.97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暂按人民币 17504万元。 2.5 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配合竣工图编制及后续设计服务等。 2.5.2内容: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配合竣工图编制及后续设计服务等。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 年 /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暂按1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道路或路桥或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或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 3.4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设计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3.5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要求: / 。 3.6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以记名的方式发售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12 月 26 日上午8时00分至2016年 12 月 30 日18时00分(含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通过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faggzyjyzx.com)进行在线购买,在线购买完后各投标人需持介绍信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确认报名,才算报名成功,否则报名无效。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含可行性研究报告、工可批复文件、选址规划意见 ,以附件形式发布至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faggzyjyzx.com)),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下午5点0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5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 1 月 17 日 8 时 30 分,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40分钟开始接受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安市阳头广场北路10号(福安市图书馆一楼))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处(下同)。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17504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315.885万元。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本款不适用于本项目)。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安市溪北洋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福安市溪北洋新区 电话: 18005938397 联系人: 徐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沃尔玛东方伟业F栋-3C 联系电话:13178307267 传真:0593-2927990 联 系 人:周女士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转账时请备注项目名称,可简写) 开户银行:福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金山农村信用合作社 ; 帐户名称:福安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帐 号:9060 5280 1001 0000 343606 。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福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福安市阳头广场北路10号(福安市图书馆一楼) 监督部门名称:福安市住建局招标办 地点:福安市新华中路2号 电话:0593-6382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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