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BCZ-1503862-161700/ESZGGZY20161226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北交投?枫亭菀(一期)(项目名称)已由利川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登记备案项目编码2016-422802-70-03-33293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利川简雅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利川简雅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景观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湖北交投?枫亭菀(一期)景观设计; 2.2 建设地点:湖北省利川市南环大道; 2.3 工程规模: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09322平方米,其中红线面积197170平方米,市政公园12152平方米。暂定总建筑面积约41.7万平方米,其中地上约32.9万平方米,住宅约28.7万平方米,商业及配套约4.2万平方米,地下室约8.8万平方米,容积率1.67,建筑密度23%,绿地率36.0%;园林景观设计面积约14.03万平米; 2.4 投资总额:项目估算投资约120000万元,景观工程估算投资约3400万元。 2.5 招标类型: 景观设计 ;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湖北交投?枫亭菀(一期)住宅小区室外景观设计(除道路、管网以及住宅配套设施外,均属于园林景观的设计范围),包括园林景观专项设计、室外智能化专项设计、室外灯具和设施专项设计等。由中标人承担全部园林景观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全部设计工作,配合设计合同条件中约定的相关协助、配合招标人进行的与设计相关的审批、验收及工程建设期间服务等其它工作; 2.7 标段的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 2 个标段; 1标段:规划设计总面积141705平方米,园林景观设计面积92108平方米,估算投资约1900万元 2标段:规划设计总面积67616平方米,其中度假小户型地块41638平方米,景观面积36938平方米;市政公园12152平方米,景观面积12152平方米;酒店区域13826平方米,景观面积11438平方米,园林景观设计面积合计48204平方米,估算投资约1500万元; (以上均是初步规划数据,具体面积是最终正式设计图纸核算面积为准,景观设计面积=红线内用地面积-建筑基底面积--小区行车道面积-散水面积+其他甲方要求设计面积。) 2.8 设计周期:总周期 60 日历天,即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其中方案设计20天,扩初设计15天,施工图设计25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2 投标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风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风景园林设计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并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并提供证明材料; 3.4 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至少包括风景园林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1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建筑电气专业负责人1人,上述人员要求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并提供证明材料; 3.5 投标人应具备至少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至少 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1标段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是指:近3年(2014年1月18日至2017年1 月17日)已完成合同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或场区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住宅小区景观工程设计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等证明材料; 2标段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是指:近3年(2014年1月18日至2017年1 月17日)完成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或场区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住宅小区景观工程设计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等证明材料; 3.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1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则按最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确定其中标的具体标段(投标人两个标段均排名第一的,自动确定金额较大或面积较大的标段中标,另一标段由排名第二的中标); 3.8 根据恩施州人社发[2016]23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规定,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未有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 3.9 省外设计单位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在我市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登录信息为准(投标人须提供网上下载件)。 3.10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交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设计负责人的近三年《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有效期内)。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 5. 投标报名方式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湖北省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用户征集通知》(网址:www.eszggzy.cn);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认证身份锁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 ,下同),明确所投标段,即完成报名。 5.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16 年 12 月 29 日至 2017 年 1 月 3 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1 月 18日上午10时 00 分,地点为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湖北省恩施市施州大道58号州邮政局四楼)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 8.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8.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 ; 8.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招标文件 ; 8.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壹万元整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利川简雅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利川市榨木社区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湖平 龙洞巷15号 安财富中心大厦7楼 邮 编: 445000 邮 编: 430071 联 系 人: 谭诗献 联 系 人: 李宏宇、刘天 电 话: 13329834333 电 话: 027-87816666-8303 传 真: 传 真: 027-87816666-8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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