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南望参盐业遗址群保护方案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名称:利津县南望参盐业遗址群保护方案项目 二、 项目编号:LJZCZ2016-123#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本项目为利津县南望参盐业遗址群保护方案项目,计划投资70万元。本项目为一个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名称供应商资格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备注 1利津县南望参盐业遗址群保护方案项目1、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备采购人所需购买服务的能力(以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为准); 3、供应商必须具有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其中业务范围需具备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保护规划等)且具有考古勘探团体资格; 4、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文物保护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0万元具体项目概况及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附件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月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 2.地点: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67号万达国际大厦一楼西大厅。 3、方式: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使用“三证合一”的企业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考古勘探团体资格证书副本、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高级职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两份,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 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审查为准。4、售价:每份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注:招标文件不邮寄)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1月23日14时30分前(北京时间) 2、地点:利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利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院内)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1月2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利津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利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院内)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利津县博物馆 地址:利津县大桥路999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546-5611277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金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67号万达国际大厦一楼西大厅 联系人:徐女士 张先生 联系方式:0546-8055118 15263869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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