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园公园(一期)建设项目(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田园公园(一期)建设项目(工程设计)项目已由图发改发[2016]147号文件批准,招标单位为图木舒克市绿化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政府自筹资金,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图木舒克市 2.2 招标规模:新建在田园公园内进行水系开挖和防渗、绿化供水系统安装、植物种植、园路铺装等景观建设。 2.3 本次设计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2.4 本次设计招标范围为:新建在田园公园内进行水系开挖和防渗、绿化供水系统安装、植物种植、园路铺装等景观建设;对以上招标规模进行工程设计(可研、初设、施工图)。 2.5 设计周期: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报名时请提交: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等,以上均为原件以备审查,如不能携带以上证件的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除外),可提供上述证件的公证件均视为有效; 另疆外企业需提供进疆备案许可(疆外企业)另疆外企业需提供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师外企业需提供师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资质登记备案证明。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留存)。以上证件是证明投标人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必要证件,投标人必须提供全部证件,如缺任一证件都将不予报名。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5日至2017年1月9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北京时间),下午16:0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喀什市文化路静安小区一区8号楼2单元2楼222室)持单位授权委托书报名。 5. 投标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5.1凡通过以上报名者,请于2017年1月5日至2017年1月9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北京时间),下午16:0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喀什市文化路静安小区一区8号楼2单元2楼222室)持单位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月25日北京时间下午17:00分,地点为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分中心开标室(图市市政府二楼第三分中心开标室)。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第三师政务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图木舒克市绿化委员会 地 址:图木舒克市 邮 编:844000 联 系 人:吴铎 电 话:0998-5701095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市文化路静安小区一区8号楼2单元2楼222室 邮 编:844000 联 系 人:张帆 赵丽 电话:0998-5815039 8. 监督电话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监察局:0998-2521466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招标办:0998-2521679 9. 公告日期:2017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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