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河宿迁港产业园城镇化建设项目2017年绿化工程设计【预公告】
运河宿迁港产业园城镇化建设项目2017年绿化工程设计 预公告 宿迁市运河港区开发有限公司的运河宿迁港产业园城镇化建设工程项目已经宿区发改备[2015]12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资金,现已落实。现发布预公告征求潜在投标人意见或建议。请各潜在投标人在2017年1月10日17时30分前通过电子邮箱方式反馈意见。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实施地点:洋北镇。 1.2建设规模:总投资额约2000万元,规模约25万平方米。 1.3设计周期要求:30日历天内提交工程施工图。 1.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勘察、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并通过图纸审查部门的审查。 1.5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本合同生效后,中标人完成设计方案及评审支付合同价的20%;完成施工图设计付至合同价的50%;交工验收后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审计结束后按审计价重新计算设计费,付清尾款。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为:绿化设计方案编制(含效果图)、设计概算编制、施工现场勘察测量、施工图设计及图纸预算编制等。具体设计范围:港城路北延段中分带和侧分带绿化设计、港城路全线两侧防护绿地设计、疏港大道绿化带设计。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园艺、林业或植保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其他条件: 4.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4.3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或医疗保险证明且参保状态正常,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如因社保及医疗机构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及医疗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唯一认可的社保官方查询电话为:12333,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4.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反馈意见方式 5.1监管部门邮箱:sqggzyjy@126.com; 5.2招标人邮箱:403157363@qq.com; 5.3招标代理邮箱:61835101@qq.com。 6.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6.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6.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6.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运河港区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焦峰 联系电话:1866275088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西湖路308号万源商厦8011 联系人:陈林 联系电话:0527-8881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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