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西安市长安区园林管理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长安区环山路绿化景观补植提标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长安区环山路绿化景观补植提标设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CZC2016-ZB-2237/1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长安区园林管理所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广场南路
联系方式: 029-8562935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21楼
联系方式:029-85257505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概况:
环山路长安区段位于西安城南部,距市中心垂直距离约25公里,为双向四车道,南北两侧有10-30米道路绿化带,道路路基随地势起伏,绝大部分路基高于周边农耕地约 0.8~2米,本次补植提标设计东梳理段范围以东边蓝田界为起点至长安大道为终点,全长约23.2公里。
招标范围:
长安区环山路绿化补植提标设计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效果图、工程预算及后期相关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用途:施工图设计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40万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提供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
4、投标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景观园林高级以上职称或二级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7年1月10日至2017年1月17日9:00-11:30,14:00-17:00(工作时间)
2、地点:西安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8楼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2月4日下午14:30
2、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21层第九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孟凌 张斌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525750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
账号:102461182935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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