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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号: 2706270
招标类型: 设计招标
地 区: 江苏
工程名称:

[0]内城河(新北门桥-迎春桥)景观改造工程的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项目编号3211811701060201项目名称内城河(新北门桥-迎春桥)景观改造工程
标段编号3211811701060201-BA-001;标段名称内城河(新北门桥—迎春桥)景观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7年1月9日公告结束时间2017年1月16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江苏省丹阳市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丹阳市城市管理局 的内城河(新北门桥—迎春桥)景观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经丹阳市发改经信委批准建设。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的投标。
2.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城河(新北门桥—迎春桥)景观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
(2)工程地点:丹阳市
(3)设计规模:工程投资约800万元,占地面积约29000平方米,主要包括绿化改造面积约9000平方米,河道驳岸、栏杆、亮化约900米等。
(4)设计费招标控制价:26.80万元;
(5)设计周期:30日历天   
⑴2017年3月20日前必须向招标人提交工程图审合格的设计施工图;
⑵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工程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4.本项目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景观改造方案深化设计(包括驳岸、沿河慢行系统、景观休闲广场、绿化、路牙、亮化、公共设施等)、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上述最多1个标段的投标,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
5、中标后的要求
(1)对招标人提供的方案进行优化并进行施工图设计;(2)施工图设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并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通过;(3)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本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及主要设计人员,中标人更换本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及主要设计人员,必须征得招标人同意。否则,招标人可重新选择中标单位,原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进行双倍赔偿。
6.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6.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
6.2拟选派本标项目设计任务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中级工程师(风景、园林专业)
6.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4其他条件:
①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⑤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⑦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包括企业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
注:江苏省内企业可直接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 http://218.94.117.252:12301/申请查询并下载打印告知函(告知函盖有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防伪二维码无法进行验证的视为无效告知函;原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查询告知函在有效期内的仍可用于本次投标),江苏省外企业由各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出具书面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7.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1.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2.招标人拒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加倍赔偿。
8.评标细则
8.1综合评估法的分值组成
综合评估法评分采用百分制。
8.2评分标准
本项目评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分的办法选定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第二高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第三高分为第三中标候选人。投标人综合得分最高分为总分100分,其中:

类别指标审 查 标 准分值范围 
业绩
(18分)单位业绩(9分)投标人近5年(业绩有效期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承担过类似河道景观设计项目面积7200平方米及以上的河道景观设计服务,每个项目得3分,满分9分。
(提供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过的合同原件,时间及设计面积以设计合同为准,无原件不得分)0-9分 
项目负责人业绩
(9分)项目负责人近5年(业绩有效期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承担过类似河道景观设计项目面积7200平方米及以上的河道景观设计服务,每个项目得3分,满分9分。 
(提供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过的合同原件,时间及设计面积以设计合同为准,不是投标人承担的业绩不得分)0-9分 
项目团队
(20分)项目负责人(4分)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得4分,中级工程师职称得2分。0-4分 
项目成员配备(16分)本工程主要专业:园林、结构、电气、给排水各专业配备齐全,得2分/人;若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2分/人,若同时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人,最高得16分;各个专业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个人。
(说明:本项评分中所涉专业以职称专业为准,若无法证明职称专业的以学历证书或执业资格注册证书为准,需提供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和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原件,无原件不得分。) 0-16分 
服务承诺服务承诺
(2分)承诺后期施工中提供现场技术支持的响应时间:12小时内得2分,12小时-24小时得1分,24小时-36小时得0.5分,超过36小时不得分;(提供承诺书原件)0-2分 
报价得分
(60分)投标报价(60分)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A(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评标基准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95%、96%、97%、98%)。评标价等于基准价得满分60分,偏离基准价的,每上浮1%扣1分,每下浮1%扣0.5分,不足1%的按比例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基准价的计算;(3)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的设计费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要求的最高限价,否则作为无效投标。0-60分 



9、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10、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下载
请申请人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300元后登录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www.dyzgw.com.cn),于2017年1月9日08:00至 2017年2月15日09:00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
本工程截标、开标时间为:2017年 2 月 15 日09:00
注:企业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地点:新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032室(镇江市润州区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咨询电话:0511-85221021 88968012 18652861188。
10.1投标申请人网上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10.1.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信息库会员;
10.1.2、投标申请人必须在以下指定银行开设支付账户: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徽商银行、中国银行、深发银行;
10.1.3、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发票:投标申请人可凭报名回执码和单位介绍信,在该项目开标结束后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索取发票。
11.投标方式:本工程采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制作投标文件进行投标。
12. 投标保证金:0.53万元,必须在截标、开标时间前通过本单位基本账户登录网上银行支付成功,否则投标无效。
户名: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丹阳市和平桥分理处
账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 “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后“获取子商户号”,此随机生成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12.1.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可通过“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会员系统“查看保证金缴退”菜单确认核实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如发现系统显示保证金未到账或企业的缴纳账号与企业诚信库中登记的基本账号不一致的,请及时与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11-86906605或15952951462)联系。
12.2.保证金支付具体操作可登陆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yzgw.com.cn)首页[服务专区]中的[会员业务操作手册]中的[保证金支付操作手册]查看。
12.3. 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需在符合性检查资料中提供《年度投标保证金已收证明》原件,并提供原件复印件在投标文件中,如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12.4.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也可以以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方式缴纳,以这种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需在符合性检查资料中提供银行保函原件,并提供原件复印件在投标文件中,如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13. 履约担保:
13.1中标人公告后7天内且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须以 转账的形式向招标人指定账户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 10 %的履约保证金。
13.2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4.资格审查方式及入围方法和数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通过全部入围。招标公告发布后,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或资格审查合格少于3个的或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必须重现发布招标公告。
15.其他
15.1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预付设计费10%,设计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并通过审查后支付40%,竣工验收后付40%,余款待审计结束后付清。
15.2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15.3. 根据苏清办【2016】7号文规定,未经解禁的企业和个人不得允许参与本工程投标。
15.4.本项目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对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的通知”(苏建规字【2016】3号)
15.5投标人围标、相互串通投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并取消其两年内参加丹阳地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给招标人造成损失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6、联系方式: 
16.1招标人地址:丹阳市
联系人:邹建强 传真:              电话:0511-86905758 
邮编:212300   E—mail:
16.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丹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
联系人:庄英  传真:0511-86921820 电话:0511—86921820
邮编:212300  E—mail:
17.如有投诉请各投诉人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的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投诉地址:丹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
投诉电话:96921822 投诉邮箱:zbb86921822@sina.com 

报名期限: 2017-1-92017-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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