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县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土地整治项目) 勘测、设计及预算编制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TZB2017-512~517 一.招标条件 长岭县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勘测、设计及预算编制已由吉国土资开发【2016】2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岭县土地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6个标段: 1标段:招标范围:三十号乡五撮村、长岭镇九号村。 2标段:招标范围:巨宝山镇新立村、流水镇梁窝村。 3标段:招标范围:光明乡张大院村、海青乡尹家炉村、大兴镇宝山村、 大兴镇金山村。 4标段:招标范围:新安镇二里界村、前七号镇大四号村。 5标段:招标范围:永久镇宁家村、太平山镇西新村。 6标段:招标范围:东岭乡海丰村、前进乡前进村。 2.2项目建设地点为:长岭县境内。 2.3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完成。 2.4质量目标:优质服务。 2.5项目实施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关于土地整治工程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办法、示例,吉林省关于土地整治工程方面的文件、规定以及吉林省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有关技术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已纳入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诚信体系建设备案名单之内通过的单位。 3.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设计乙级及以上和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设计乙级及以上和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资金、设备、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近年主持过国土行业类似工作。 3.2 企业业绩:近三年(2014-2016)具有国土行业类似业绩至少1项。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3-201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 拒绝在以往参与土地整治相关工作中存在违法违规及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本单位在职员工)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投标人可对多个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1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3:3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需持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近三年(2014-2016)国土行业类似业绩 (4)近三年(2013-2015)财务审计报告 (5)项目负责人身份证、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业绩 (6)技术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业绩 (7)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社保证明 (8)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国土厅备案证明资料网页版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2月14日9时30分,地点为长岭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六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六.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日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岭县土地整理中心 地 址:长岭镇长丰街 联 系 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0438-7222595转881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莱德宾馆7楼(西安大路与翔运街交汇) 邮政编码: 130062 传 真:0431-87910195 项目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0431-87933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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