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707988 | ||||||||||||||||||||||||||||||||||||||||||||||||||||||||||||||||||||||||||||||||||||||||||||||||||||||||||||||||||||||||||||||||||||||||||||||||||||||||||||||||||||||||||||||||||||
招标类型: | 设计招标 | ||||||||||||||||||||||||||||||||||||||||||||||||||||||||||||||||||||||||||||||||||||||||||||||||||||||||||||||||||||||||||||||||||||||||||||||||||||||||||||||||||||||||||||||||||||
地 区: | 广东 | ||||||||||||||||||||||||||||||||||||||||||||||||||||||||||||||||||||||||||||||||||||||||||||||||||||||||||||||||||||||||||||||||||||||||||||||||||||||||||||||||||||||||||||||||||||
工程名称: |
本部校区修缮提升工程供配电设计<2017年0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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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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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部校区修缮提升工程供配电设计 已由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佛发改招[2016]50号批准招标,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本部校区修缮提升工程供配电设计 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一路18号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2.2 项目投资总规模:人民币:13452.84万元(其中供配电投资规模:2352.87万元)。
2.3本项目设计费:人民币:70.385万元。
2.4招标范围:中心电房电力增容,在原两台1000KVA变压器基础上报增容,增容设计提升为两台2000KVA变压器。南区2#箱式变压器增容,在原500KVA变压器基础上报增容,增容设计提升为2000KVA变压器,重新建配电房。更换各楼房供配电线路提升供电线路载荷标准,调整各个配电房的供电方式、合理调整供配电控制区域。配电房土建设计,土建部分的方案设计、方案修改、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及备案、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和招标过程技术配合的相关服务内容。
2.5 设计周期: 40 日历天,其中各阶段时间要求:2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概算书,4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能通过南方电网公司和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
2.6服务周期:投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规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中标合同的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时间自向招标人递交完成的施工图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为止),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项目实际情况需要调整服务周期的,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配合调整,但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由此引起增加的费用,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中充分考虑此因素。备注:设计(含方案设计)必须符合规划条件要求。
2.7 设计内容:
2.8承包方式:□固定费率/折率包干 □固定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其他承包方式:。
2.9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3.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企业状态不为锁定状态,以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http://119.145.135.38/fscx/web/index_build.do)中本企业的“企业基本信息”及“企业考评情况”栏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3.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4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4.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本单位的注册电气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电力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4.4.2拟派项目负责人(总设计师)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 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4.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4.4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5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5.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5.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5.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设计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5.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 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5.2 报名时间: 2017 年1 月18日14 时00分起至 2017 年1 月24 日14 时00 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现金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
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供
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
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担保金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1.4077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与 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确认手续后另行通知。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6楼 )。
7.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一路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号1
18号座基德福创新园第二层A215
邮编: 528000邮编: 528000
联 系 人: 李老师 联系 人: 潘工、王工
电话:0757-82984109电话: 13425631753、0757-83218430
传真:传真:0757-83218430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256885162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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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7/1/18至 2017/1/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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