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闽咨招〔2016〕 邵22号 开标时间:2017-03-01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省邵武市金坑红色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南平市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福建省邵武市金坑红色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招标编号为闽咨招〔2016〕 邵22号的金坑红色旅游景区古建筑群修缮项目(勘察设计)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邵武市金坑红色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金坑红色旅游景区古建筑群修缮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邵武市金坑乡; 2.3工程建设规模:建筑群保护修复,建筑面积约11000㎡; 2.4投资总额: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2000万元; 2.5招标类型:勘察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勘察(包括初勘、详勘、地形复测、工程断面测量等各阶段测量)、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扩初设计、概算编制及修正、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等。 2.6.2招标内容:现状勘察与修缮设计;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文保专业工程及周边环境整治设计等施工图设计及深化设计。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年/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 个日历天。 2.8勘察设计周期: 2.8.1方案设计优化:合同签订后 5日历天内应完成规划概念方案设计,并配合招标人使方案设计通过有关部门审批; 2.8.2、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文件批复修改审核后 15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文件(含管综设计文件)及概算; 2.8.3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文件批复修改后 25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2.8.4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合同签订起,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止。 2.8.5勘察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并提交可供报审的勘察报告,并能满足设计各阶段的需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家文物局审定颁发的合格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丙级及以上;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工程师或等同的资格及以上职称,并持有国家或省级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个人从业资格证并为本单位员工(资格); 3.4. 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岩土勘察专业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正式在岗员工。 3.5. 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 / ; 3.6. 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均应不属于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7. 企业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应已在闽设立分支机构(应提供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登记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尚未在闽设立分支机构的,应承诺在中标后两个月内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3.8. 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9. 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0.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6日至2017年2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邵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swsggzy.com)“招标公告”栏目进行招标项目报名,投标人可在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查看招标文件及项目其他相关内容。 4.2. 招标文件及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5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投标人从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投标报名号+招标编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投标报名号、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②允许投标人使用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 注:①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文件精神,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②按照南建筑〔2016〕3号文件精神,南平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南平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未按要求提交《南平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提供的《南平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过期、失效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开户行:邵武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户名:邵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9050310010010000132350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 6.4. 各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通过电汇或转账缴交保证金后,需要用注册账号登录www.swsggzy.com使用报名号进行保证金缴交信息关联登记操作;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通过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的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同样需要进行投标保证金信息关联登记,上传《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相关保函扫描证明件。未进行保证金信息关联登记的(包括年度保证金未上传《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相关保函扫描证明件的),将影响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投标人需承担相应责任。保证金信息缴交关联登记操作详见www.swsggzy.com办事指南公布的投标人操作手册。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3月1日上午9时30分,邵武市公共资源交易。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及购买招标资料的相关凭证(均须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需持单位资质证书、设计项目负责人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及购买招标资料的相关凭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技术负责人必须与单位资质证书标明的技术负责人为同一人)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约为200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金额为89.8380万元,设计费折算系数为4.49%。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勘察费含在设计费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8.3.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本款不适用于本项目)。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邵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swsggzy.com)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邵武市金坑红色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福建省邵武市金坑乡 邮政编码: 354000 联系电话:0599-6609094 联系人:李站长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五四路环球广场B座13层, 邮编: 350001 ;电话:15960142690 传真:0591-87677861 ; 联系人: 张先生 。
监督部门名称:邵武市住房保障与城乡规划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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