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新安县水城棚户区改造一期安置房区间规划道路及室外公共设施工程设计项目,经上级部门批准,资金来源已经落实,为自筹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新安县水城建设指挥部的委托,就新安县水城棚户区改造一期安置房区间规划道路及室外公共设施工程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感兴趣的潜在设计单位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招标编号:洛新交易【2017】032号 代理公司编号:HNJD【2017】009号 2、项目名称:新安县水城棚户区改造一期安置房区间规划道路及室外公共设施工程设计项目 3、项目概况:洛阳市新安县河南村、鲍庄村、暖泉村、上河村、柳湾村等棚户区改造一期安置房建设项目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实施综合开发改造,其范围为上河村至鲍庄村,目前,已进入大面积施工阶段,现急需对区间规划道路及室外公共设施工程设计项目进行对外公开招标。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新安县上河、暖泉安置区及河南安置区;二标段为新安县鲍庄、柳湾安置区。(投标人可对任意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取其中一个标段) 5、一、二标段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详见招标文件。 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8、设计周期:60日历天 9、设计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现行工程设计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经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完成该项目的人员、资金、设备和能力,有良好的信誉。 3、一二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市政行业(桥梁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或园林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4、被授权委托人须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且参加了一年及以上投标人的社会保险。 5、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表(限定为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 6、其他要求:本项目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且须提供近一年社保证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三、投标报名时间、地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13日—2017年2月17日,每日上午8:30分—11:30分,下午14:30分—17:30分(节假日休息),到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报名。 2、报名需携带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原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以社保中心出具的书面证明或网页截图为主);近三年财务报表(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注:(以上资料报名时均需查验原件并留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 每标段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 3月13日14时4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八、招标代理费用 招标代理收取办法依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执行。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水城建设指挥部 地 址:河南省新安县老城十字街党校 联 系 人:关女士 联系电话:(0379)67261988 招标代理: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与滨河南路交叉口(西苑桥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1406室 联系人及开标人:任小敏、李伟 联系电话:13937901891、0379-60112836 邮 箱:13937901891@126.com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 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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