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关于广东检验检疫局综合检测中心项目二次装修、园林绿化、智能化工程设计(第三次) 批复文号 国质检财函【2011】621号 批复单位 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招标人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公告内容
1.1 项目概况
1.1.1 工程名称:广东检验检疫局综合检测中心项目二次装修、园林绿化、智能化工程设计(第三次)。 1.1.2 工程位置:广州科学城创新路以东,光谱中路以北。 1.1.3 工程范围:广东检验检疫局综合检测中心项目二次装修、园林绿化、智能化工程设计,总建筑面积64998平方米,其中建筑智能化工程建安费1014万元,二次装修建安费500万元,园林绿化建安费130万元。 1.1.4 项目批准文件:国质检财函【2011】621号 。 1.1.5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投资。 1.1.6 投资总额:人民币 39813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1644 万元; 1.1.7 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及修改(含效果图)、初步设计及修改、施工图设计、编制初步设计概算、配合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单位设计工作、配合竣工图设计、工程咨询,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设计指导及配合。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设计单位编制的初步设计概算必须控制批复的估算范围内,施工图预算必须控制在批复概算内,否则视为设计单位违约,并承担返工和赔偿责任。(二次装修内容包括报检大厅、业务交流区、电梯间等,最终以签订设计合同内容为准)。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 前期服务机构
1.2.1 机构名称: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2.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3 投标资格
1.3.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3.2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设计综合资质、或②(建筑工程)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③(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乙级资质。及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及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如投标不同时具备相关资质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需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以上资质的为牵头人,除此之外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3.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3.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查询档案信息。 1.3.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3.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录3《投标申请表(投入人员承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4 购买招标文件 1.4.1 2017年2月20日至2017年2月24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4:0~16:00,由申请人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4.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4.1.2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4.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4.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4.1.5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4.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4.4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5 现场考察 1.5.1 集合时间:不组织。 1.5.2 集合地点: /。
1.6 费用 1.6.1 根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版),工程设计费最高限价为¥66.01万元。 本项目无经济补偿。 1.6.2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 %。本次设计费取费金额以国家质检总局计划财务司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核定金额为准,设计费在最高限价内下浮20%。设计费不随实际工作量变化而变动。具体条款详见合同专用条件。 1.6.3 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10%,(履约保证金为支票或银行保函)。
1.7 工期
1.7.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5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20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30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7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具体设计工期及延误工期的赔偿方式以设计合同。
1.8 其他事项 1.8.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1.8.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8.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8.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8.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8.6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电话:020-38291411,地址:广州市花城大道66号国险大厦B座。 1.8.7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9 招标人 1.9.1 名称: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1.9.2 邮政编码、地址:510623广州市花城大道66号国险大厦B座 1.9.3 电话(手机)号码:020-38295969 1.9.4 传真号码:020-38290706 1.9.5 电子邮箱:
1.10 招标代理机构 1.10.1 名称: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1.10.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映日路9号3楼整层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82165699 1.10.4 传真号码:020-82165652 1.10.5电子邮箱:truzem@163.com
1.11 交易服务机构 1.11.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埔交易部 1.11.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萝岗区水西路32号4楼 1.11.3 电话(手机)号码: 020-82086593 1.11.4 传真号码:020-85870328 1.11.5 网址:http://www.gzggzy.cn
1.12 招标管理机构 1.12.1 名称: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1.12.2 邮政编码、地址:510530、广州市开发区水西路30号汇丽写字楼4楼 1.12.3 电话(手机)号码:020-82111641 1.12.4 传真号码:020-82111247 1.12.5 网址:http://zb.gdd.gov.cn/ 发布人 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