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受新郑市林业局的委托,就新郑市林业局S102及新老107连接线石油管道占用廊道苗木补植绿化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S102及新老107连接线石油管道占用廊道苗木补植绿化工程项目 2.2 招标编号:新财购-2017-14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设计标段、2个施工标段和1个监理标段 设计标段:S102及新老107连接线石油管道占用廊道苗木补植绿化工程设计 施工标段: 第一标段:西起(路南侧)—东至高铁东100m处(路南侧);起点坐标(横坐标: 0754552、纵坐标:3832594)止点横坐标:0755622、纵坐标:3832365); G107与S102交叉口东(鸿丰彩钢)路南—豪门家具城东侧墙处;起点坐标 (横坐标:0746534、纵坐标:3825823)止点横坐标:0747759、纵坐标:3825473); 第二标段: 郑新路东侧—中国供销石油西100m处;起点坐标(横坐标:0749122、纵坐标:3824979)止点横坐标:0751754、纵坐标:3824003); 监理标段:S102及新老107连接线石油管道占用廊道苗木补植绿化工程监理 2.7定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人 三、报名条件 3.1报名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新成立公司以成立时间为准);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3.2.1设计标段资格要求: 1.报名企业须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拟委派担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 3.2.2施工标段资格要求: 1.报名企业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证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3.2.3监理标段资格要求: 1.报名企业须具有市政公用专业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无在监工程;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4一家投标单位只能投一个标段; 3.5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禁止投标(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3.6注:施工设计暂按照新郑市林业局初步设计招标,最终施工以中标设计单位设计图纸为准。 四、报名须知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财政局采购办、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再进行网上报名。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征集工程类投标企业、政府采购供应商等会员库的通知》。 4.2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时投标单位须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核对: 设计标段:投标人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设计总负责人的职称证,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新郑市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证件; 施工标段:投标人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证明、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新郑市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证件; 监理标段:投标人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监理工程师证,且无在监证明、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新郑市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证件; 五、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 2 月14 日至 2 月 22 日下午17:00时止 六、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费缴纳 (一)本项目采用网上支付标书费和保证金: 6.1设计标段: 贰仟 元整;施工标段: 陆万 元整/标段;监理标段: 贰仟 元整; 标书费: 伍佰 元整/标段; 6.2支付方式:以转账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 6.3保证金支付日期:2017年 2 月14 日至 2 月 22 日17时前。(必须在此时间段内进行绑定) 6.4标书费支付日期:2017年 2 月 14 日至 2 月 22 日17时前。(必须在此时间段内进行绑定) (注:保证金支付需要按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完毕,如果多个标段,需要逐标段分笔足额支付,否则系统不能进行绑定,且保证金支付帐号必须与会员库注册的开户行帐号一致。支付保证金/标书费之后,需在该项目的项目信息“网上报名”的一栏功能选项中,对所投项目进行保证金/标书费绑定,否则不能下载标书,视为报名无效。详细流程见本单位会员系统通知栏) (二)收款单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新郑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83010050203430-0004(保证金支付帐户) 41001583010050203430-0005(标书费支付帐户)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支付标书费后自行下载。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内规定的时间为准) 7.1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郑市林业局 联 系 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8638658123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1-62605777 十、监督电话: 新郑市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 电话:0371—69957711 新郑市采购办办公室 电话:0371-62684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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