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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惠州市惠阳区古屋水出口段河道(淡水污水处理厂段)整治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批复文号 惠阳发改字[2017]2号 批复单位 惠州市惠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淡水街道办事处 项目所在地区 惠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勘察/设计 公告内容惠州市惠阳区古屋水出口段河道(淡水污水处理厂段)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惠州市惠阳区古屋水出口段河道(淡水污水处理厂段)整治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已由惠州市惠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惠阳发改字[2017] 2号),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惠阳资易建〔2017〕14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惠州市惠阳区古屋水出口段河道(淡水污水处理厂段)整治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2.2 招 标 人: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淡水街道办事处 2.3 项目地点:惠阳区淡水街道 2.4 项目规模:整治长度约620米,其中古屋水整治长度约410米,古龙井水整治长度约210米。整治起点位于古屋水河道支流龙古井水与污水处理厂东侧规划道路(内环路)相交处,止于规划淡水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南侧边线。具体以《关于惠阳区淡水古屋水出口段河道(淡水污水处理厂段)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为准。 2.5 工程造价:总投资人民币4559.07万元(其中勘察费 14.65万元,设计费 56.34万元,实际结算金额执行合同条款约定以财政部门审定为准)。 2.6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招标范围:惠阳区古屋水出口段河道(淡水污水处理厂段)整治工程勘察、设计,具体以《关于惠阳区淡水古屋水出口段河道(淡水污水处理厂段)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为准。 工作内容:对古屋水干流河口段及龙古井水河口段合计约620m河段进行达标整治的勘察、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服务,包括施工图预算编制服务),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人在合同中确定。 2.7勘察设计工期: 勘察工期:签订合同后 30日历天内提交测量(含物探)及初步勘察成果文件,方案设计审批后 10日历天内提交详勘成果文件。 设计工期:在签订合同后 40 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批准后 1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初步设计评审批准后 20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后 10 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2.8质量要求:勘察、设计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规程、规范、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 2.9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范围;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3.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和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3.4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类高级(或以上)职称; 3.5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且已在投标人企业注册; 3.6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已通过终审公示,并且未被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政府投资水利工程项目的投标资格; 3.7投标人目前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投标人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资料 4.1投标报名回执表(从惠州市惠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印,格式不得更改); 4.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需同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4.5交易员有效身份证; 4.6拟派项目勘察负责人的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证复印件(须加盖执业章); 4.7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复印件; 4.8投标人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通过公示的证明(网页截图打印件); 4.9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投标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该告知函需同时查询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勘察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的信息,自开具之日起两月内为有效];在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告知函,请登录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检察院的官方网站,点击进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平台(http://hyjcy.huiyang.gov.cn)申请查询,详情请咨询惠阳区检察院,咨询电话:0752-3823568。 以上资料必须用A4纸张进行复印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逐页加盖公章,并在每册首页的右上角加盖正本或副本章),同时提交所有复印件的原件核查(资料原件无法提供者,投标无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不需要提供原件,但需提交清晰可扫描二维码的复印件,供查询)。 5. 报名时间和地点 5.1报名时间: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2月16日至2017年2月22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上午9:30~11:30时,下午15:00~16:30时),携带上述报名资料到惠州市惠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办理报名手续。办理报名事宜的授权人须为惠州市惠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员,并提供本人的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查验交易员(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登录“惠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中心下载表格办理)。 5.2报名地点:惠州市惠阳区惠南大道好益康一路区行政服务中心B栋10楼 6.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 招标人对投标人报名同时进行报名资料审查(以是否满足报名资料内容为准),通过报名资料审查的投标申请人即成为正式投标人。 7. 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人将于2017年2 月16日至2017年2月22日(上午9:30~11:30时,下午3:00~5:00时,公休日除外)在惠州市惠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向正式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8. 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和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3月16日 9:30-10:00时。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3月16日10:00时。 开标地点:惠州市惠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9.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惠州市惠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民营经济报同时发布。如有不一致以惠州市惠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淡水街道办事处 联系地址:淡水南门西街29号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752-3350225 招标代理单位:惠州建设集团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联系地址:惠州市南坛北路38号三楼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及传真:0752-2180317、0752-2182599 惠州市惠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惠南大道好益康一路区行政服务中心B栋10楼 电话:0752-3911975 发布人 惠州市建设集团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