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闽华广〔2017〕招6号 开标时间:2017-03-03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西湖公园管理处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西湖公园综合办公楼屋顶花园景观设计工程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西湖公园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西湖公园管理处,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西湖公园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控制价1352667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市西湖公园综合办公楼屋顶花园景观绿化及配套的安装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352667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82-2012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 资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园林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 。按《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的规定,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6. 其他资格要求:
3.6.1.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6.2. 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20日至2017年2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 时00 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印江山商务办公区B号楼11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购买纸质施工图纸,可自行向招标人申请购买。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施工简易招标办法(K=8%)。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2017年3月3日9时30分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贰万陆仟元整(¥26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市园林局(ylj.fuzhou.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西湖公园管理处;
地 址:福州市西湖公园内;
电 话:18059047067;
联系人:郭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印江山商务办公区B号楼11层,邮编:350002;
电话:0591-83306980,传真:0591-83768013;
联系人:陈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州闽都支行
账户名称:福建华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10003 53976 10010 001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闽华广〔2017〕招6号投标保证金”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未按规定格式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福州市园林局
地址:福州市南江滨西大道东部办公区7座10层
电话:87528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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