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本项目位于城阳区寺后社区,银河路北侧,景观绿化总面积37000平方米。招标内容:本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设计服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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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企业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具有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七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 企业上五年度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500万及以上或设计合同额50万元及以上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项目。 |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青岛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网(http://www.e-qdpm.com/gcc)或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yggzy.com)下载与本工程相关的电子版招标文件(过期后取消网上下载),技术标书封皮在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城路195号,行政中心北九楼,电话:66796200)无记名领取。下载招标文件生成的投标识别码须牢记。 |
十 、其他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后方可投标。 3、投标单位未按公告规定时间下载招标文件等出现的任何后果由投标单位承担;投标单位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准时参加开标会; 3、开标前投标单位需自行到注册地检察院或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领取招标文件后的日期止。(温馨提示: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检察院查询网址:www.chengyang.qdjcy.gov.cn,投标单位在网上提交全部资料后,凭用户名和密码可查询领取时间);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号,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5、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0532-85871507-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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