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鄂博至百灵庙段高速公路、满都拉口岸至包头高速公路(白云鄂博至固阳段、固阳至东河段)等三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服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2017JT004(1-3) 1. 招标条件 白云鄂博至百灵庙段高速公路、满都拉口岸至包头高速公路(白云鄂博至固阳段、固阳至东河段)等三个建设工程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纳入包头市2017年度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计划。招标人为 包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 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三个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白云鄂博至百灵庙段高速公路建设工程 本项目推荐路线全长约38.2公里。工程起点位于白云鄂博南,与拟建的满都拉口岸至包头高速公路白云鄂博至固阳段顺接,路线沿光伏电厂南侧向东布设,后在省道104与拟建国道210白云鄂博至满都拉口岸一级公路交叉处转向东南沿既有省道104一级公路布设,终点与达茂旗百灵庙西互通相接。K0+000~K7+100段利用G210满都拉至白云鄂博段公路改建,K7+100~终点利用既有省道S104一级公路进行改建。 全线设分离立交6处、互通3处、主线收费站1处、匝道收费站2处。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K0+000~K7+100段设计速度100km/h,K7+100~终点段设计速度80km/h,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 2.1.2满都拉口岸至包头高速公路白云鄂博至固阳段建设工程 本项目推荐路线全长约81.25公里。工程起点位于白云鄂博铁路桥南侧,终点位于固阳县西北,固海公路南侧。路线基本呈南北走向。路线由起点向南与X077傍行,途经点力素、兴顺西、仁太和,在穿越大青山之后与固海公路交叉,路线继续向南到达终点。 全线设互通式立交3处,分别为点力素互通、兴顺西互通、固阳北互通;设服务区1处,大、中桥3520米/23座,涵洞75道,分离立交1处,通道47座,天桥10座。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起点至仁太和段设计速度100km/h,仁太和至终点段设计速度80km/h,全线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 2.1.3满都拉口岸至包头高速公路固阳至东河段建设工程 本项目推荐路线主线全长约54.3公里,辅道(2条)全长约18.4公里。工程起点位于固阳县金山镇西北上窝沁壕村南侧,顺接满都拉口岸至包头高速公路白云鄂博至固阳建设工程,路线沿昆都仑河西岸向西南布线,至后麻池路线向南上跨昆都仑河及省道211包头至百灵庙公路,之后上跨金山工业园区规划铁路,在大圪堵南侧沿河沟西岸经三姓堡、石家渠、大腮口,在大腮口至后脑包沟段路线利用既有G210二级路线位改建高速公路,路线至后脑包沟新建忽鸡沟隧道,在隧道出口路线沿河沟东岸布线经西盛店、小坝,在大庙东侧上跨战国赵北长城,沿G210二级公路东侧经大德恒和石拐新区东环线东侧向南至鸡毛窑子,之后路线向西利用S506线封闭改建为高速公路,终点为S506后营子互通起点(本项目不含后营子互通)。 全线设置互通立交5座(其中预留1座),分离立交8座,长隧道2190米/1座,大、中桥3770.2米/16座,小桥6座,涵洞106道,通道23道,服务区1处,主线收费站1处,匝道收费站2处,监控分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隧道管理站1处,隧道变电所2处。 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辅道1按照原有G210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km/h;辅道2按照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白云鄂博至百灵庙段高速公路、满都拉口岸至包头高速公路(白云鄂博至固阳段、固阳至东河段)等三个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咨询服务,共划分为3个标段,详见下表: 标段号工程名称招标范围 1白云鄂博至百灵庙段高速公路全部工程的两阶段勘察设计咨询服务,主要工作内容为:对全部工程的初步及施工图勘察设计各阶段成果性文件的咨询及审查工作,全方位、全过程地跟踪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勘察抽验、设计咨询审查等方式,参加各阶段的中间检查、外业验收、方案论证、阶段性审查等会议,并按招标人的要求提交书面报告和意见。 2满都拉口岸至包头高速公路白云鄂博至固阳段 3满都拉口岸至包头高速公路固阳至东河段
2.3 服务周期 自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至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咨询(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且具备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企业业绩1、各标段投标人近5年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类似公路项目的土建工程两阶段勘察设计(或勘察设计咨询<或监理>)任务”和1项“类似公路项目的交通工程两阶段勘察设计(或勘察设计咨询<或监理>)任务”。 2、第3标段投标人近5年内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一级或高速公路长度不少于2公里的单洞隧道工程”两阶段勘察设计(或勘察设计咨询<或监理>)任务。 注:①近5年是指“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2012年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②第1标段的类似公路项目是指“里程不少于30公里的一级或高速公路项目”,第2标段、第3标段的类似公路项目是指“里程不少于50公里的一级或高速公路项目”;③允许1项合同包括多个满足要求的勘察设计(或勘察设计咨询<或监理>)任务;④企业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合同协议书、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的彩色影印件”或者“《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公开查询后载明的完整信息截图页”,证明材料须体现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公路等级、里程数、项目规模、合同内容等评审指标,否则不予认可。 主要人员1、项目负责人(1名):路桥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内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公路项目土建工程勘察设计(或勘察设计咨询<或监理>)工作的项目负责人职务。 2、技术负责人(1名):路桥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内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公路项目勘察设计(或勘察设计咨询<或监理>)工作的技术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职务。 3、勘察负责人(1名):路桥(或勘察)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内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公路项目勘察设计(或勘察设计咨询<或监理>)工作的勘察负责人职务。 4、设计负责人(1名):路桥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近5年内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公路项目勘察设计(或勘察设计咨询<或监理>)工作的设计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职务。 注:①近5年是指“任职截止时间在2012年2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②第1标段的类似公路项目是指“里程不少于30公里的一级或高速公路项目”,第2标段、第3标段的类似公路项目是指“里程不少于50公里的一级或高速公路项目”;③主要人员个人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是指“合同协议书(如合同协议书不能体现全部评审指标,可以补充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履约证明文件等材料)的彩色影印件”或者“《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glxy.mot.gov.cn/BM/)中公开查询后载明的完整信息截图页”,证明材料须体现姓名、职务、任职时段、里程、公路等级、项目规模、合同内容等评审指标,否则不予认可;④拟取得2个标段中标资格的投标人,在对应2个标段中填报的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互不相同、互不重复。 信誉1、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部通报取消在全国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没有被内蒙古省交通运输厅取消内蒙古自治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近5年(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没有因勘察设计质量等问题而受到省部级交通运输、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 4、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十年内(对于成立时间不足十年的投标单位,查询开始日期可以是公司成立日期,但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查询期限必须满足十年,可分别进行查询)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地区,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可以同时对本次招标的 3 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2 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2 月 23 日至 2017 年 3 月 2 日(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在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大厅(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 由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 持下述相关证件、简装成册的投标报名存档资料(A4纸幅面、存档资料按下列顺序订书机简装、逐页加盖单位章、一式两套)购买招标文件: ①《投标报名登记表》原件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投标报名登记表》、《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电子版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②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上述资料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不含二代身份证原件); 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副本原件)、满足资格要求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上述资料的全本彩色影印件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标段 ,逾期不售,现金支付,售后不退。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人应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 4.3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3 月 15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30 分至 9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5.5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第1、2、3标段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依次分别为: 叁仟元、壹万伍仟元、贰万元 。 5.6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I,评标办法详见内蒙古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www.nmjt.gov.cn)上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内蒙古交通运输厅政务网(www.nmjt.gov.cn)、包头市交通运输局(www.btjt.gov.cn)、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btggzyjy.cn/btweb/)、包头市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http://www.btjyzx.com/btzbtb)、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屏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7. 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包头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开发区黄河大街33号 邮政编码:014030 电 话:0472-5999068
招 标 人:包头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包头市东河区机场路15号 邮政编码:014040 联 系 人:辛先生 电 话:0472-5999089
招标代理: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包头市九原区天福广场2号楼东楼2402室 邮政编码:014000 联 系 人:许先生 张先生 电 话:0472-2552460 15598333432 邮 箱:sdjzbtjt@163.com 2017 年 2 月 23 日<或监理>或监理><或监理>或监理><或监理>或监理><或监理>或监理><或监理>或监理><或监理>或监理><或监理>或监理><或监理>或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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